智慧能源: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 2019-050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 智慧 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的诉讼阶段: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涉及的金额:人民币 7,943.28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诉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
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与三普药业有限公司的增资纠纷一案,自 2016 年立案后经过多次诉
讼审理,2019 年 1 月,公司收到的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18)青 01 民初 66 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三普药业有限公司对被告远东智慧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除移交相关竣工图纸以外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件相关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64)
以及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1 月 23 日和 2019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99、临 2017-105、
临 2018-008 和临 2019-002)。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三普药业有限公
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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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 01 民初 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
二项,并改判:
(1)判令被上诉人补足上诉人增资不实的资产差额 37,581,973.00 元;
(2)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因增资资产存在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1,297,336.00 元,并赔偿增资资产存在重大缺陷产生的修复费用 29,937,290.42 元。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因此向青海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了上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
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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