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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能源:关于“15智慧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 2019-05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 智慧 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智慧 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33%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33%
     ● 起息日:2016 年 5 月 24 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了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以下为基本情况:
     1、发行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5 智慧 02”,代码“13644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
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33%。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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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
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
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
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起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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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担保情况:本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8、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1、登记、托管及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33%;依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即“15 智慧 02”公司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2019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仍为 5.33%。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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