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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4-2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远东智慧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董事会会议审议程序以及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向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符合监管机构所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
控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考虑到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需要,拟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对未分配利润的用
途和使用计划作了合理安排,该预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处理 2018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核销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核销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能
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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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核销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履行
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
次处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四、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并且公
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五、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也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
形。

       六、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根据 2019 年整体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公司(含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或重大影响,担保风险可控。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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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朝军、武建东、蔡建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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