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08-1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股票代码:600869
名称 住所 通讯地址
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 宜兴市宜城街道洑溪 宜兴市宜城街道洑溪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限合伙) 河公园 河公园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13 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远东股份、
指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国远投资 指 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
指 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让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导致持股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例增加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声明................................................................ 1
第一节释义.......................................................... 2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相关声明..................................................... 10
备查文件........................................................... 11
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国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国远投资简介
1、公司名称: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1年8月13日
4、注册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洑溪河公园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兴市远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建芳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26T2L62P
9、经营期限:2021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
10、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宜兴市远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10%
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6.57%
宜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2.22%
江苏新塍环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拥有永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境外居留权
李建芳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否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远投资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
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国远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远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 161,579,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国远投资本次受让公
司股份是贯彻落实宜兴推进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产业强市主导战略,支持本地重
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计划以及在未来12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远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远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 161,579,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
受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款、基准交易日、每股转让价格及转让股数
1、股份转让款:90,000 万元。
2、协议转让方式:基准交易日:2021 年 8 月 13 日;每股转让价格:以基
准交易日前二十个连续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的 90%作为每股转让价格。若前
述价格低于本协议签署日股票收盘价格的 90%,则以签署日股票收盘价的 90%作
为每股转让价格(签署当日为非交易日的则以次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的 90%作为
每股转让价格),即 5.57 元/股。
3、大宗交易转让方式:每股转让价格 5.57 元,具体由双方择机按前述价格
执行。
4、总转让股数:双方同意按照上述股份转让款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
让的股份数,即 161,579,892 股。
(三)股份转让款支付及股份交割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股份交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股
份转让款的支付【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对价】等)。
(四)董事、监事职位安排
甲方应促成乙方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一个董事和监事席位,相
关人员由乙方推荐,前述董事和监事席位在股份转让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履行
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更程序。
(五)违约责任
协议成立后 30 个工作日内,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的,在前述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互相不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
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宜兴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约定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
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甲方董事会(如需)及股东会(如需)审批同意。
2、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经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如需)和证券交易所审批(或
备案)通过,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3、乙方履行完毕国资监管部门及宜兴市政府审批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远东股份的股份。
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况。
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相关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 备查地点
上列备查文件的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 6 号。
1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青海省西宁市
股票简称 远东股份 股票代码 600869
信息披露 义务 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省宜兴市
人名称 伙) 注册地
拥有权益 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 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 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 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 义务
人披露前 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 份数
量及占上 市公 持股数量:0 股
司已发行 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 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权益
变动数量:增持 161,579,892 股
的股份数 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增持 7.28%
是否已充 分披
是 否 □
露资金来源
1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 义务
人是否拟 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 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 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 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 或实
际控制人 减持
时是否存 在侵
是 □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 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
题
控股股东 或实
际控制人 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
清偿其对 公司
是 □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 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 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
是否需取 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 到批
是 否□
准
1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