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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2-10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远东
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产
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3 年 6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用于测算相
关数据,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219,352,746 股计算即不超过 665,805,823 股(含本数)(最终
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
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3,089.75 万元和 31,669.58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年同期持平;(2)


                                       1
较上年同期增长 15%;(3)较上年同期增长 3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5、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
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利润分配的影响;
    6、在预测 2023 年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
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如下: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3 年末
            项目
                              /2021 年末       /2022 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21,935.27       221,935.27    221,935.27   288,515.86
  假设 1: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3,089.75        53,089.75     53,089.75    53,089.7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1,669.58        31,669.58     31,669.58    31,669.5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4          0.24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4          0.24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4             0.14          0.14          0.12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4             0.14          0.14          0.12
  股收益(元/股)
  假设 2: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
  年度增长 15%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3,089.75       61,053.21   70,211.20     70,211.2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1,669.58       36,420.02   41,883.02     41,883.0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8         0.32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8         0.32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4           0.16         0.19           0.16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4           0.16         0.19           0.16
  股收益(元/股)
  假设 3: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
  年度增长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3,089.75       69,016.68   89,721.68     89,721.68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1,669.58       41,170.46   53,521.59     53,521.5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1         0.40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1         0.40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4           0.19         0.24           0.21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4           0.19         0.24           0.21
  股收益(元/股)
   注:上述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的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点,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
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公司的每
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
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


                                           3
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详见《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和储能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同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
    高端海工海缆产业基地项目将对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洋工程电缆、高性能海底
光缆以及电缆附件进行规模化生产,同时开展海洋敷设工程、海上升压站安装工程以
及海上输电工程运维服务,是对公司现有智能缆网业务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丰富;储能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助于扩大公司现有户用储能产品的产能,同时完善公司在发电侧
储能领域的布局,推进公司“缆储一体”战略的实现。
    本次募投项目将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能和研发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未来的可
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始终秉承“尊重人 培养人 成就人”的人才理念,持续加强战略性人才队伍
规划建设,按照“科学定员、公开竞争、发挥特长、内部优先、择优聘用”及“学力、
经历、脉力、潜力、能力、品力”的原则,通过多元化渠道,积极引进世界 500 强、
中国 500 强优秀的技术、经营、管理人才,持续实施“接力 100 项目”专项人才工程,
大力引进各大知名院校高素质高潜力人才,形成了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人力资
源团队,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以客户为核心、以奋斗贡献者为本、
梦想激情、诚信务实、创新创优、自我批判、和灵共赢”的文化价值观,着眼组织变
革和人才发展,组织开展技术、经营、管理类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公司核心
人才的竞争力,为公司稳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4
    公司已经培养、储备了一支有着丰富生产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在
各自的专业领域都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大多在智能缆网、储能及相关行业从业多年,
是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综合型管理团队。此外,公司研发团队以博士、硕士、资
深工程师为核心,专业背景覆盖化学、材料、电子、通信类等领域,是一支具有超强
创新能力的技术团队。
    因此,公司拥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人员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培养和吸引创新型
人才,具有较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和平台。目前,公司的研发团队在长期的市场与
业务实践过程中,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与资源投入,在新产品设计与应用领域形成
了过硬的技术积累,为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智能缆网方面,公司百余项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主导或参与制
定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近百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
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中国机械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省部级科技奖项四十余
项,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十余项,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在储能方面,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展储能技术研究以及相关应用的企业,技术指标
和产品稳定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研究已成功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
    因此,公司拥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在智能缆网领域,公司打造全行业最具特色的市场发展模式,形成“团队、技术、
品牌、专卖店、经销商、电商”六元营销市场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及时极致的产品
和服务。公司累计承接长江三峡输电工程、港珠澳大桥、西安地铁、北京大兴国际机
场、上海世博工程、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海南文昌发射场、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天宫
二号”、“神州十一号”、白鹤滩水电站、“华龙一号”核电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 1,000
余项。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科学的管理、领先的技术、标准化的生产、优异的
服务和良好的信誉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认可,获得了行业内“五星级售后服务”评价
体系认证,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随着近年来海底电缆市场规模
的不断增长以及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使得客户在产品种类以及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
的需求,目前部分客户已对公司提出海底电缆相关产品的需求,公司在海底电缆领域


                                      5
具有充足的客户基础。
    在储能领域,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锂电储能的研发和探索,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
源。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户用储能领域,拥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在国内
市场,公司不断积累丰富的产品应用经验和优质客户资源。此外,公司深耕电力系统
并已具有行业领先地位,有着较高的品牌效应以及较好的市场口碑。
    因此,公司拥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市场基础。

    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措施
    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司普通股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
东回报水平,以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
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
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
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保障募
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二)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为智能缆网、智能电池、智慧机场龙头/领军企业,并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智
慧能源、智慧城市服务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智能缆网业务的拓展,是
对公司智能电池业务的完善,系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展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拓展
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6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
保障。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和规定,公司在充
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
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综合
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7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修改关
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修改后的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修改关
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修改后的规定
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本公司/本人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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