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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3-01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或保本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或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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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
度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
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
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
品。为控制风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审服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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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更好发展,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
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投资理财
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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