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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5-04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zheng Chemical Fib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简称:仪征化纤
    2.公司注册和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
      邮政编码:211900
      电    话:86-514-3232235
      传    真:86-514-3233880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毅中先生
    4.公司信息披露发言人:邵敬扬先生 石敏小姐
      联系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电    话:86-514-3231888
      传    真:86-514-3235880
    5.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H股上市地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仪征化纤
         --股票代码:1033
      A股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仪征化纤
         --股票代码:600871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本报告摘要所述之财务资料如未注明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1.本集团于本年度按中办地计准则及制度实两手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4543千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5831千元,其他业务利润人民币450千元,投资收益人民币37365千元,营业外收支净额人民币952千元。
    2.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的差异说明详见财务报告之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6254742     6999118     9302438          
利润总额                        32936       185134    1249548
所得税                          24724        31148     196572
少数股东权益                     3669         2295        -
净利润                           4543       151691    1052976
总资产                       12889209     13558230   14326971
总负债                        4592024      5262422    5962142
股东或所有者权益              8257063      8252520    8364829
少数股东权益                    40122        43288        -
每股净资产(全面摊薄)         RMB2.064     RMB2.063   RMB2.091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RMB0.001     RMB0.038   RMB0.263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RMB0.001     RMB0.038   RMB0.273
股东权益比率                   64.06%       60.87%     53.8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0.06%        1.84%     12.5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全面摊薄) RMB20.16     RMB2.011   RMB2.007
    附注:
    (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本公司于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股本未发生
变化,故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和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的指标和按全面摊薄法计算的相同。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6254742     6999118     9302438
税前利润                63479      243117     1420816
税  项                  15508       25232      207905
少数股东权益             3669        2295         -
股东应占利润            44302      215650     1212911
总资产               12963727    13423881    14095186
总负债                4748742     5250032     5916275
股东权益              8174863     8130561     8178911
少数股东权益            40122       43288         -
每股溢利(基本)       RMB0.011    RMB0.054    RMB0.314
每股净资产           RMB2.054    RMB2.043    RMB2.045
股东权益比率           63.06%      60.57%      58.03%
净资产收益率            0.54%       2.65%      14.83%
    4.业务数据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销售量(吨)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增/减%
聚酯切片               373592        353613       5.65
涤纶短纤维             309388        297482       4
涤纶中空纤维            27899         19958      39.79
涤纶长丝                45115         38143      18.28
小计                   755994        709196       6.6
出口量(吨)
小计                    34682         38517     -10.0
创汇额(百万美元)        29.01         34.83     -16.7
生产量(吨)
聚酯切片                414038        393136      5.3
涤纶短纤维              316222        294933      7.2
涤纶中空纤维             28883         20242     42.7
涤纶长丝                 45048         37668     19.6
小计                    804191        745979      7.8
产品平均价格(元/吨)
聚酯切片                  7081          8401    -15.7
涤纶短纤维                8481         10224    -17.0
涤纶中空纤维             10197         12403    -17.8
涤纶长丝                 13202         15118    -12.7
    5.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  中  未分配  合  计
           (千股)                    公益金  利  润
期初数    4000000  3078825  1046078  131040  127617  8252520
本期增加        0        0    13752    4548    4543    18295
本期减少        0        0        0       0   13752    13752
期末数    4000000  3078825  1059830  135624  118408  8257063
    三、公司业务回顾
    一九九七年,聚酯行业仍处于供应大于需求、价格低位徘徊的状态。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了原有的供需失衡,在中国国内市场上表现为国际化竞争更趋白热化。聚酯产品价格全年低位盘整且有所下调,而聚酯原料价格全年涨多跌少,令国内聚酯厂商的盈利空间进一步缩小甚至亏损。
    面对这一困难形势,本集团紧紧围绕效益目标,抓住加入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联集团公司”)的机遇,坚持以市场、成本、品种和发展为工作重心,加快结构调整,强化内部管理,在国内同行普遍大幅亏损、部分厂商被迫停产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年盈利。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本集团更加关注亚洲聚酯行业的发展态势,尤其侧重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三地聚酯厂商的运作环境及其经营策略的动态变化,探索本集团及国内聚酯行业走出困境的方向。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宏观政策支持及谋求国内同业间进一步的协调与合作;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投资方案,强化内部管理,执行紧缩政策,努力降本增效。
    在产品销售方面,针对不同产品市场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营销策略,继续执行联合报价制度,产品保持着国内市场的较高价位,坚持带款提货,充分发挥康祺公司销售主渠道的作用。
    在原料采购方面,调整国内和进口采购的数量及进度,尤其加大从扬子石油化工公司(“扬子”)的原料采购量,适时传递聚酯产品降价压力,压缩原料成本。
    在内部管理方面,加强产销售销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分析,及时调整产品品种和生产负荷,降低原料单耗。切实强化费用控制工作,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比预算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一九九七年,仪化佛山聚酯有限责任公司(“佛山聚酯”)亏损额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四、展望
    一九九八年,预期国家一系列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将逐步到位,以确保一九九八年经济增长率达到8%,经济增长的实现将有效启动国内市场对纺织品的需求。
    一九九八年,中国纺织工业已被国家确定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困的突破口,国家将给予纺织行业有力的政策扶持。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国纺织工业的整体效率。
    一九九八年,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韩国的聚酯厂商将在新的形势下,重新修正和调整各自在产能发挥、扩张发展等方面的既定策略。中国石油、石化工业将今年上下游结合的原则,在产业组织方面做出更大的调整,组建两个特大型的石油石化企业集团,从整体上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一九九八年对本集团来说是充满变数的一年。本集团将今年可持续发展战略,凭籍自身稳健的财务结构和资产结构,处理好集团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关系,适应不断变化的宏观环境和市场环境,推行精细化管理,降低营运成本,增强竞争能力,使本集团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
    一九九八年,本集团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增强本集团存量资产的盈利能力,克服现有困难:第一,采取竞争性营销策略,抵制市场上不规范的竞争行为;第二,稳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第三,开拓产品新的应用领域;第四,选择低价区间和进货时机,力争降低原料价格总体水平;第五,在财务运作方面,确保本集团财务结构稳健;第六,继续执行费用紧缩政策,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努力压缩各项费用开支。
    在提高存量资产盈利能力的同时,本集团还将着眼看于长远发展,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培养新的盈利增长点。本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和资金状况,适时组织实施四期工程以技术改造为主的第一步项目。一九九八年将完成涤纶三厂9万吨/年直接纺长丝项目、化工厂20%增容改造、
涤纶二厂聚酯六单元30%增容改造、涤纶三厂聚酯九单元20%增容改造和涤纶三厂一条涤纶中空纤维生产线10%增容改造项目。9万吨/年的直接
纺涤纶长丝项目建成后,将以成本优势占领和扩大长丝市场,到九八年底形成本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佛山聚酯1998年将开工建设1.5万吨/年FDY项目,并对现有聚酯装
置进行增容20%的技术改造。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单位:千股)
    于本公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均无变化.
                              期初数  年内变动情况  期末数
1.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法人持股              1680000       0       1680000
(2)社会法人持股               720000       0        72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400000       0       2400000
2.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A股    200000       0         200000
(2)境外上市的外资H股         1400000       0        14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600000       0        1600000
3.股份总数                   4000000       0        4000000
    (二)股东数量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股东总户数为115317
户,其中法人股(A股)2户,社会公众股(A股)14845户,H股470户。
    (三)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类别  持数股数  比例  股数增减*
                                      (千股)   (%)    (千股)
东联集团公司**                  A股  1680000  42.0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1373203  34.33   +21671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  A股   720000  18.00        0
华兴财政                        A股     4884   0.12        -
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H股     2078   0.05        -
       Corp (Nominees) Ltd
       A/CBR-13
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H股     1516   0.038       -
       Corp (Nominees) Ltd
       A/CBR-16
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H股     1484   0.037       -
       Corp (Nominees) Ltd
       A/CBR-12
中京泰                          A股     1484   0.037       -
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H股     1088   0.027       -
       Corp (Nominees) Ltd
       A/CBR-49
骆爱云                          A股     1000   0.027
    *本报告期内股数增减指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的股数增减.
    **根据国务院[1997]99号文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302号文,原由仪化集团公司(“仪化”)持有的本公司168000000股国有
法人股,已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转让给东联集团公司,该股份转让 的过户事项正在办理中。
    (四)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1.东联集团公司
    东联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2%的股份,其法定代表人为李毅中先生,
其经营范围为:原油加工;石油及制品、化工材料、化学纤维、纺织品、化学肥料、高分子聚合物、建筑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石油及其他专用设备,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电力、蒸汽、热力、煤气、 自来水、液态氮的生产、供应;工程、石化及其他专用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总承包;土木工程施工;设备安装。
    本报告期内东联集团公司持有的股份未质押。
    2.中信
    中信持有本公司18%的股份,其法定代表为人王军先生,其经营范围
为:从事国内外投资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从事新技术的开发
、推广及风险投资;从事国际国内金钱员业务和对外担保业务,在国内外投资或合资开办银行、财务公司;在国内外发行和代理发行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国内外租赁业务;承办外商在华投资安全等保险业务,经营国际保险及再保险业务;经营国际、国内贸易;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分包及劳务输出业务;经营房地产业务,开展旅游服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信托、咨询和承办其他代理业务。
    本报告期内中信持有的股份未质押。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有本公司H股股东持股数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
    于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后,根据香港证券(公
开权益)条例及中国信息披露准则须予以披露之本公司各董事、各监事
及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之A股权益详列如下:
                            持有属于个人权益之A股股数
姓  名    职  务                 年初数    年末数
李毅中    董事长                     0         0
黄寄春    副董事长                   0         0
陈锦芳    副董事长                2800      2800
马育平    执行董事、总经理        2600      2600
钱衡格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000
沈云飞    执行董事                   0         0
徐正宁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2600      2600
肖维箴    执行董事                   0         0
周绍祺    执行董事                   0         0
廖绍元    执行董事                   0         0
吴文英    非执行董事                 0         0
张耀华    非执行董事                 0         0
黄桂庚    监事会主席              2300      2300
周立文    监事                       0         0
朱扣锁    监事                       0         0
房晓娟    监事                    2300      2300
龙幸平    监事                       0         0
凌爱宝    副总经理                2600      2600
王世林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600      2600
沈希军    副总经理                   0         0
李仁炎    副总经理                   0         0
邵敬扬    董事会秘书                 0         0
    本公司各董事、各监事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初、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均无变动。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离任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初、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亦无变动。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一九九五年一月、一九九五年四月分别发行10亿H股、2亿A股和4亿新H股,所得款项扣除开支后之净额为人民币4111768000元。正如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四日售股章程所述,约人民币653000000元已用于偿还本公司一、二期工程之借款,约人民币3222380000元用于三期工程扩建计划与技术改造计划(包括偿还负债)。
    三期工程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全面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其中,截至一九九七年底,25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共生产合格产品56.09万吨,2万吨/年长丝装置共生产合格产品5.84万吨,6万吨/年聚酯项目共生产合格产品15.14万吨。三期工程于一九九七年一月通过国
家竣工验收。
    本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的主体项目为聚酯单元30%增容改造
,本公司聚酯八单元和三单元的改造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和一九九七年十月顺利投产,并达到增容50%的最大负荷水平。
    七、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
    (1)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发出召开股东年会通知并于一九
九七年六月二十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会议中心召开了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年会。出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37584819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3.96%,达到法定股数。股东年会批准了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财务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域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2)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并于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本公司股份37699772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4.22%,达到法定股数。除东联集团公司和中信或其任何联系人(定了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外的股东(“独立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代表本公司股份1368977299股。大会选举了董事和监
事;独立股东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扬子和仪化进行之有关关联交易(包
括但不限于追认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至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以给予关联交易豁免方式处理关联交易的决议案。
    2.董事会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在仪化大酒
店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人,其余3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权利。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一九九六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报告等议案,听取审议国内核数师报告书和国际核数师报告书、一九九六年度业绩说明报告等。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在仪化大酒
店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共10人,其余2人委托其他董事代为
出席并行使权利。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在仪化大
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共10人,其余2人委托其他董事代
为出席并行使权利。会议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一九九七年中期报告以及关于不派发一九九七年度中期股利的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在仪化大
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共10人,其余2人委托其他董事代
为出席并行使权利。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致联交所关联交易豁免申请书等议案,会议决议接受执行董事吴文英、任传俊、常俊传、杨东辉,非执行董事袁宝华的辞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以书面议案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名单及资料的公告。
    3.监事会
    (1)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九日,本公司在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了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提交股东年会的一九九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本公司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了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接受了钱衡格监事、王超鲁监事的辞呈。
    (二)根据国务院国函[1997]99号文对本公司、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金陵”)、扬子、仪化、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南化”)和江苏石
油集团公司(“江苏石油”)进行重组的指令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302号文,该重组工作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东联集
团公司成立时完成,先前由仪化持有的本公司168000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现已发行总股本的42%)已无偿划拨给东联集团公司持有,东联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已于一九九七年八月四日、八月二十日、九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日、十二月十一日分别对有关东联集团公司重组进程、向联交所提出关联交易豁免等事项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分别同时刊发在当日的《南华早报》、《香港商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三)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召开之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毅中先生、钱衡格先生、沈云飞先生、肖维箴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选举吴文英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选举周立文先生、朱扣锁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以上人士的任期及薪酬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一致。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上人士的任期生效,同时执行董事吴文英女士、任传俊先生、常俊传女士、杨东辉先生,非执行董事袁宝华先生,监事钱衡格先生、王超鲁先生辞呈生效。
    本公司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召开之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李毅中先生为董事长,选举黄寄春先生、陈锦芳先生为副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马育平先生为总经理、总会计师,沈希军先生、李仁炎先生为副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名,任邵敬扬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本公司在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选举黄桂庚监事为监事会主席。
    (四)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上市以来一直与仪化及中信进行关联交易,并获得了联交所对与仪化之交易进行披露和获得股东批准的豁免。
    根据国务院以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对包括本公司和仪化在内的有关公司进行重组的指令,涉及本公司股权重组的事宜已经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东联集团公司成立时完成。重组完成后,作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或其联系人,东联集团公司、中信、金陵、扬子、仪化、南化、江苏石油将继续作为或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为他们有能力在本集团作出财政和业务经营决策时作出重大影响。
    以下为本年度内本公司与仪化、扬子及南化所订立之合约或进行这交易:
    (a)根据本公司与仪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订立之协议,仪化同
意继续代本公司持有过往以仪化名义订立但并无转以本公司名义订立之合约之所有权益;
    (b)根据本公司与仪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订立之协议,仪化同
意向本公司提供有关(其中包括)使用若干土地、道路及有关设施及写字楼、维修、环境绿化、住房、医疗、教育与职业培训,社会及文娱康乐服务等各类服务;
    (c)根据本公司与仪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订立之协议,本公司
同意向仪化提供有关(其中包括)用水、电力、蒸汽、热能、使用若干土地、防火及保安服务、运输、研究及信息设施、电脑及通讯设施等各类服务;
    (d)根据本公司与仪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订立之协议,仪化同
意本公司使用仪化之[BST白斯特]商标生产及销售本公司之产品,年费
为人民币10000000元,由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起为期十年。
    (e)由中国仪征化纤集团财务公司,仪化集团之成员,提供之财务
服务,包括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之存款及贷款;
    (f)仪化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本公司购买原材料/或制成品;
    (g)本公司向扬子购买原料(即PTA、MEG、PX和HAC);
    (h)本公司几示化采购机械设备。
    本公司已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获联交所在一定条件下豁免上述关联产品交易所须严格遵守的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条款。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按联交所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对本公司关联交易豁免函的要求对上述(a)至(h)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在其向本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信函中确认:上述关联交易(1)是在本公司日
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2)是按(a)一般商业条款(这些条件的表述适用
于中国境内相似实体间相同性质的业务),或(b)(在没有适当的可比业
务时)对本公司有关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及(3)是(a)根据制
定的规范交易的协议条款,或(b)(或没有此协议)在不低于给予或来自
独立第三者的优惠条件下进行的。此外,(g)项交易之总金额未超过本
集团经审计合并营业额的80%的上限;(h)项交易之总金额未超过本集团经审计登工有形净资产的2%的上限。
    本公司核数师亦已按联交所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对本公司关联交易豁免函的要求对上述(a)至(h)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在其向本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信函中表明:上述关联交易(1)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
批准;(2)是以一般商业条款或是根据制定的规范交易的协议条款或(或没有此协议)在不低于给予或来自独立第三者的优惠条件下进行的。此
外,(g)项交易之总金额未超过本集团经审计合并营业额的80%的上际;(h)项交易之总金额未超过本集团经审计合并有形净资产的2%的上限。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均遵守联交所对本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豁免条件。
    本公司与中信所进行之交易主要为本公司存于中信附属之中信实业银行款项,此乃按市场利率计付利息。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交易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
    本报告期内上述交易详情见财务报告附注。
    (五)本公司三期工程已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八日通过国家竣工验收。
    (六)国务院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原则同意《国家计委关于审批仪化四期工程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计技轻字[1998]113号)。
    经调整后的方案为:(1)9万吨/年直接纺涤纶长丝项目;(2)9万吨/年直接纺涤纶短纤维项目;(3)对本公司现有25万吨/年PTA装置增容改
造至35万吨/年;(4)以现有7个聚酯单元进行增容改造,增加20万吨/年的聚酯产能;(5)10万吨/年国产化聚酯装置;(6)45万吨/年的PTA装置。
    项目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组织实施项目1至项目4,并在2000前
完成,投资额为人民币29.5亿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内部资金和外部银行贷款解决;第二部,积极做好项目5和项目6的前期准备工作,并视
市场和资金情况,待进一步报批后实施。上述事项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
十六日同时刊发在《南华早报》、《香港商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七)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与一家德国公司和三家日本公司分别签订了9万吨/年直接纺涤纶长丝引进技术及设备的技术合同书。
    (八)利润分配预案
    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4200千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7014千元,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214千
元。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9168千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为人民币4584千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127462千元。建议不派发一九九七年度末期股利,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7462千元,结转至一九九八年度。以上分配预案将提呈一九九
七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九)一九九七年八月,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7]外经贸资二函字第170号文批复,本公司对佛山化纤联合总公司(“佛山化纤”)所属
的佛山合成纤维厂有限公司、佛山飞马长丝有限公司、佛山聚酯切片厂有限公司、佛山飞马涤纶长丝厂有限公司,采取以佛山飞马涤纶长丝厂有限公司为基础,吸收合并另四家企业的方式设立了合资企业仪化佛山聚酯有限公司。
    (十)一九九七年三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本公司在一九九七年度享有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十一)经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向全体东股派发了一九九六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33元(A股股利含税)。
    (十二)本年度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附属公司
    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 子公司持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注册营
          (千元)  有股权(%)有股权(%)                    业地点
(a)佛化集团
佛山化纤
      人民币32933   100        -    全资拥有   行政管理   中国
联合总公司                          企业法人
佛山聚酯*
        美元85427    59       41    有限公司 化工、化纤、 中国
                                             纺织产品及原
                                             原辅材料的生
                                             生产与公司自
                                             自产产品的销
                                             销和销后服务
(b)仪化康祺集团
仪化康祺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60000    95        5    有限公司     投资     中国
仪征化纤上海康祺贸易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宁波仪征化纤康祺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武汉康祺技贸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     -       7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扬州苏北康祺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     -       7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苏南康祺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     -       7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西安康祺仪征化纤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     -       65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康祺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厦门康祺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安徽康祺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5000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青岛康祺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5000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郑州康祺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5000     -       65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仪征化纤大连康祺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5000     -       65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c)富朗乐国际贸易(欧洲)有限公司
      德国马克320   100        -    有限公司     贸易     中国
(d)富朗勒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0.1   100        -    有限公司     贸易     香港
    *持有股权之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富朗乐国际贸易(欧洲)有限公司。
    **持有股权之子公司是本公司的佛山化纤联合总公司。
    ***持有股权之子公司是本公司的仪化康祺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九、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罗铮、刘迎新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会计报表
    2.1财务摘要--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2.1.1资产负债表(见附表)
    2.1.3财务状况变动表(见附表)
    3.会计报表附注
    3.1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一九九六年年度所采用的一致。而这些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及有关规定而制定的。
    3.2合并基准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截至每年十二月三十一上的会计报表。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往来交易及结余已经在合并时冲销。
    本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资产净值中本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在合并时相抵销。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3.3记帐原值和计价基础
    本集团按照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3.4资本承担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列入会计报表内的资本承担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已签约              162080     97016     81726     62526
已获授权但未签约   1122783   1122783    182694    155694
                   1284863   1219799    264420    218220
    3.5或有负债
    本公司为集团内子公司担保借款计人民币243074000元(一九九六年:人民币243144000元)。
    3.6关联人士交易
    本集团于一九九七年度内进行的大部分交易,均是按中国有关部门  颁布的条款与中国其他国营企业进行的。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士(“主要关联人士”)
公司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与本集团  企业性质  法  定
名称                  关    系                          代表人
中国东联集团公司
    中国江苏省  石油和化工产品原料  主要股东 全民所有制 李毅中
    南  京  市 的生产和销售、技术
  中山北路45号  和房地产开发等    
中信
     中国北京  生产、投资、技术、金 主要股东 全民所有制 王  军
               融、贸易、咨询服务等
仪化 
    中国江苏省 房地产、金融、工程 前主要股东 全民所有制 李毅中
    仪  征  市 和社区服务
(b)主要关联人士的注册资本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 末 数
东联集团公司        -      12000000     -      12000000 
中信            3000000        -        -       3000000
仪化            2289200        -        -       2289200
(c)主要关联人士持股比例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年初持股 数量  增加持股 数量  减少持股 数量 年末持股 数量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东联集团公司
         -     -    1680000   42       -     -    1680000  42
中信   720000  18      -      -        -     -     720000  18
仪化  1680000  42      -      -     1680000  42      -     -
(d)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士(“其他关联人士”)
公司名称
扬子石油化工公司(“扬子”)
金陵石油化工公司(“金陵”)
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化”)
江苏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石油”)
    以上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重组后起成为东联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这样,也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e)本集团与仪化集团及中信集团于本年度内进行的交易如下:
    仪化集团:(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销售额                             652285     808962
已付杂项服务费(见注释如下)         105650      70000
已收杂面服务费(见注释如下)          35215      35068
商标专利费(见注释如下)              10000      10000
仪化集团属下财务公司收取之利息收入  60367      63540
就有关代表本公司进行的施工工程而    95471     300880
支付矛头仪化集团属下工程公司的款项
支付仪化集团因出售职工住房予       110000
本公司职工所产生的亏损
    注释:
    以上服务收费是根据本公司在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与仪化集团签订的协议而支付和收取的。
    仪化就本公司所获的银行贷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80000000元。
    中信集团:(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利息收入        8988      11275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在一般的普通业务往来及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或有关交易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
    (1)本集团与其他关联人士由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至一九九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交易是向扬子采购原材料,其金额为人民币37417800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在一般的普通业务班来及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或有关交易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
    (g)应收/(应付)仪化集团之详情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应收帐款        64405     36058
应收票据        13626     13492
其它应收款     156600    109930
应付帐款         (868)    (4598)
其它应付款      (6900)    (7792)
预收货款        (4004)
               222859    147090
    (h)存于中信及仪化财务公司的存款(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银行存款及现金      780527    766179
    所有存款均按市场利率结算。
    (i)应付扬子之详情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应付帐款       31417     21755
    3.7其它报表项目
    3.7.1短期投资(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国债投资(按成本入帐)    420000   420000  30171     30000
    3.7.2应收帐款(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一年以内      234438     126491    321166      417801
一至二年       41334     275669     18601        6533
二至三年        9300       1123      3898        3898
              285072     403283    343665      428232
减:坏帐准备   (16686)     (4773)    (6046)      (6000)
              268383     398510    337619      422232
    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已于注释3.6中
列出。
    3.7.3其它应收款(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一年以内      377865   370976    1484996  520151
一至二年       49404   486512    157528   545190
二至三年       35366   414779      1424      430
              462635  1272267    307448  1065771
    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已于注释3.6中
列出。
    3.7.4待摊费用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年初存货进项增值税    
成本                  103648    88980    100219    88980
摊销                   76883    67311     70585    62311
                (a)    26765    54699     46783    46783
预缴进项增值税  (b)    54699    54699     46783    46783
其它待摊费用           18614     3781     16284    10575
                      100078    80149     92701    84027
    (a)根据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的税制改革和财政部、国家税务
局随后颁发的有关通知规定,企业需把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存货中的已
征税款部分转入“待摊费用”帐中,按规定在税务局的审批下予以冲抵应交增值税。本公司已获江苏省仪征市税务局批准,在本年度应交增值税中冲抵人民币5000000元(一九九六年8038000元)。另佛化集团已获广东省税务局批准,在本年度应交增值税中冲抵人民币298000元(一九九
六年5412000元)。
    (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签发的文件(国税发[1995]015号),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及增税专用发票收到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预缴进项增值税反映年末货物未验收入库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未收到的货物的进项增值税。
    3.7.5长期投资(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集团公司于子公司的投资:
占应负债净额                       (95189)             (7710)
合并价差                 (44556)   (44556)   (44556)   (44556)
                         (44556)  (139745)   (44556)   (52266)
    3.7.6在建工程(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于12月31日结存    231598   216455    731147   719065
    在建工程包括尚未投产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所产生的开支。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完工的工程和预期完工日期如下:
      动工   预期竣工  于1997年1月1日 于1997年12月31日
项目  日期   日    期    余额   增加    转出    余额  资金来源
现有厂房更新
   1994-1997 1998-2000  393751 103788 (367405) 130134 银行贷款
其他在建工程
   1995-1996 1998       307818  69928 (314285)  63461 银行贷款
资本化利息费用           17496  14899   (9535)  22860
公司总计                719065 188615 (691225) 216455
子公司之杂项工程
   1997      1998        12082  15196  (12135)  15143 银行贷款
集团总计                731147 203811 (703360) 231598
    3.7.7递延资产(单位:人民币千元)
                      递延汇兑损失    其  他    合  计
成本:
于1997年1月1日           472220          -      472220
增加                        -          13079     13079
于1997年12月31日         472220        13079    485299
摊销:
于1997年1月1日           357000          -      357000
年度摊销                  33000         3149     36149
于1997年12月31日         390000         3149    393149
净余额:
于1997年12月31日          82220         9930     92150
于1996年12月31日         115220          -      115220
    递延资产是因外汇体制改革而发生的汇兑损失,汇兑损失剩余摊销
年限为一年。
    3.7.8投资收益(单位:人民币千元)
                           集团
               国债       1997年     1996年
               投资收益    合计       合计
短期投资        (37365)   (37365)    (2390)
               按权益法
               计算子公司   国债        1997年    1996年
               的投资亏损   投资收益     合计      合计
短期投资           -        (34910)     (34910)   (2390)
长期投资         87479         -         87479    112464
                 87479      (34910)      52569    110074
    集团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集团本年增加了国债投资而获得的投
资收益。
    4.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重大差异。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的重大差异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如下:
                                 1997年             1996年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 4543     4200     151691   165971
调整:
于1994年1月1日改变汇率政策
时以市场汇率换算外币结余所
造所造成的影响
(附注1)                     42216    42216      60916    60916
以优惠价格出售职工住房所产
生的亏损之摊销
(附注2)                     (5500)   (5500)       -        -
其它                         3043     3043       3043     3043
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
股东应占利润                44302    43959     215650   229930
    附注1: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外币结余是按国家外汇管理
局所颁布的官方汇率兑换为人民币在中国帐项入帐。由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开始,外币结位移按市场汇率换算,该项政策改变于生效当日所造成的影响作递延项目入帐,并于不多于五年之内摊销,而每年的摊销额由本公司决定。
    附注2.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由仪化集团以优惠价格出售职工住房予
本公司职工所产生的亏损,应按职工平均服务年限摊销。根据中国财政
部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三日发布的文件(财会字[1995]14号),有关出售职工住房所发生之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住房周转金”科目反映。
    十、其它事项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年报及股东年会通告将在可行范围内尽快寄予本公司各H股股东;股东年会通告同时在境内外公告。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