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30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2-014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
营公司 DS Servicios Petroleros,S.A. de C.V.(DS 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墨西哥 DS 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担保最高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公司在本次
担保期限内,拟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
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80 亿元。
2)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
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0 亿元。3)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
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 2.75 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 DS 公司的另一方股东
DIAVAZ DEP,S.A.P.I. de C.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
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AVAZ")将为合营
公司履约担保提供 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其余担保无反担
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
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次担保有效期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之时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预计在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仍需要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为
满足墨西哥 EBANO 项目的需要,公司需要继续为合营公司墨西哥 DS
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为此,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审议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公司同意所属的全
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以对外出
具银行承兑、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非融资授信业务,用于投标、履
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180 亿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亿元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
视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
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
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220 亿元(人民币贰佰贰拾亿元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
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公司同意当合营公司墨西哥 DS 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
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墨
西哥 DS 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本次担保
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 2.75 亿美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
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范
围内,办理与担保相关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
本次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担
保总金额最高约为人民币 418 亿元(其中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最高限额
为等值 2.75 亿美元,按照现行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 18 亿元),超
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 640.52 亿元)的 30%,超过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68.62 亿元)的 50%,同时部
分被担保的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因此本次担保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
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本公司为合营公司墨西哥 DS 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可能构
成香港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的交易。根据合营公司履约担保之最高
限额,以本公告日应适用的财务数据作为基础进行规模测试,合营公
司履约担保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将超过 5%但全部低于 25%,
故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将潜在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
遵守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由于合营公司担保协
议尚未签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担保协议签约情况履行香港上市规则
第 14 章项下除须予披露交易外的其他要求(如适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
司墨西哥 DS 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担保协议
1、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本公
司的授信额度,以对外出具银行承兑、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非融资
授信业务,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授信担保下的连带担保
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80 亿元。
2、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
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
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履约担保下的连带担保
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0 亿元。
3、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墨西哥 DS 公司为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工公司”)与 DIAVAZ 成立之合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
公司通过国工公司持有其 50%的股份,DIAVAZ 持有其另外 50%股份。
根据 COMISIN NACIONAL DE HIDROCARBUROS(以下简称"墨西
哥国家油气委员会")与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和墨西哥 DS 公司就墨西
哥 EBANO 项目签署的《产量分成模式下的勘探与开发合同》(以下简
称"《产量分成合同》")的规定,墨西哥 DS 公司需要向业主墨西哥
油气委员会提交母公司履约担保。DIAVAZ 和国工公司作为墨西哥 DS
公司的股东,约定双方按年度轮流为墨西哥 DS 公司执行的 EBANO 项
目提供母公司履约担保。
根据《产量分成合同》,本公司同意为墨西哥 DS 公司提供履约担
保。本公司届时将以墨西哥油气委员会为受益人订立担保协议。
签署方:“本公司或国工公司(作为担保人,担保人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得低于 2.75 亿美元)、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
会(作为受益人)。
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是墨西哥政府在能源事务上的协调监管
机构,拥有自己的法人资格、技术自主权和管理权,能够代表国家与
私人或国有石油公司签订合同。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
全悉及确信,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
公司及其关联人士之第三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墨西哥 DS 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
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在失去履约能力时
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时。合营公司履约担保之期限自签订担保协议起至《产量分
成合同》结束时止(产量分成合同期限最长为 40 年),国工公司和
DIAVAZ 按年度轮流为墨西哥 DS 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就每年度本公司
可能提供之合营公司履约担保金额,本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公告或股东
大会批准等程序(如适用)。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履约担保下的连带担保
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 2.75 亿美元。根据国工公司和 DIAVAZ 的约
定,未提供担保的一方股东需要为提供担保的一方股东出具 50%担保
额的单边保证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合营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业务,尤其是海外业务的
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墨西哥
DS 公司为国工公司与 DIAVAZ 成立之合营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
开发业务,负责墨西哥 EBANO 油田的开发、生产及维护。本公司为
墨西哥 DS 公司提供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 EBANO 油田开发、
生产及维护的项目需要,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并促进本公司在墨
西哥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国际市场的规模。董事会决
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所属的全资子公
司已实际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及履约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 80.26
亿元及人民币 97.55 亿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合营公司对应的业主未
提出开具母公司履约担保的意向,因此公司为合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相关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约
为人民币 177.81 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所属全资子公司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持
被担保人 注册地 经营范围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负债
股比例
额 额 率
中石化石油
工程技术服 北京市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640.66 615.36 96.05%
务有限公司
中石化胜利
石油工程有 山东省东营市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107.59 107.49 99.91%
限公司
中石化中原
石油工程技术服
石油工程有 河南省濮阳市 100% 116.88 114.25 97.75%
务
限公司
中石化江汉
石油工程技术服
石油工程有 湖北省潜江市 100% 38.94 27.12 69.65%
务
限公司
中石化华东
石油工程技术服
石油工程有 江苏省南京市 100% 42.92 37.46 87.28%
务
限公司
中石化华北
石油工程有 河南省郑州市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100% 45.04 26.25 58.28%
限公司
中石化西南
石油工程技术服
石油工程有 四川省成都市 100% 63.54 29.79 46.88%
务
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
工程地球物 北京市 地球物理勘探 100% 36.39 33.55 92.19%
理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
工程建设有 北京市 工程建设 100% 202.41 198.67 98.15%
限公司
中石化海洋
海洋石油工程技术
石油工程有 上海市 100% 47.28 10.32 21.82%
服务
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
团国际石油 石油工程技术服
北京市 100% 25.79 15.36 59.56%
工程有限公 务
司
中石化经纬 石油工程技术服
青岛市 100% 34.23 26.92 78.66%
有限公司 务
二、合营公司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持
被担保人 注册地 经营范围 资产总 负债总 资产负债
股比例
额 额 率
墨西哥 DS 公 墨西哥 油气勘探与开发 50% 25.19 17.14 68.04%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