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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油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2-04-2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
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
法。
    1.2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
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董事
长、总经理等相关主体代为行使的行为。
    1.3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
控等原则,切实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
督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确保决
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2 授权的基本范围
    2.1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需要,将部分
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公司中非由董事组成的综合
性议事机构、有关职能部门等机构,不得直接承接决策授权。
    2.2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
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
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
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
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所涉事项,应当谨慎授权、
从严授权。
    2.3 涉及公司重大利益,需由董事会集体决策或提请股
东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可授权,主要包括:
    2.3.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2.3.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
分配方案(包括派发年终股息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3.3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
司债券、任何种类股票、认股权证、其他类似证券及其上市
或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
    2.3.4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3.5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关联交易;
    2.3.6 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和法律
合规管理体系;
    2.3.7 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
    2.3.8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以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
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组织实施业绩考核,决定报酬分
配事项;
    2.3.9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对外
担保事宜;
    2.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不得授权的其他事项。董事长、总经理的既定职权无
需授予。
    2.4 董事会对于职责权限内投融资项目决定权、资产处
置权、资金运作决定权、担保决定权等事项,应当明确授权
额度标准,不得全部授权。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经营状况,
明确授权额度标准。具体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见附件《中石
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
单》。
    3 授权的基本程序
    3.1 董事会应当规范授权,制定授权决策方案,明确授
权目的、授权对象、授权额度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
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授权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授权期
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3.2 授权决策方案应当根据董事会意见具体拟订,经公
司党委会前置审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
程序作出决定。按照授权决策方案,修订完善重大事项决策
的权责清单等公司内部制度,保证相关规定衔接一致。
    3.3 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应当
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
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
止期限等具体要求。
    3.4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事项,公司党委
会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授权对象应当按照“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人或者个别
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
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决策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相
关决策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5 授权事项决策后,授权对象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
或者单位执行。对于执行周期较长的事项,应当根据授权有
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执行完成后,应当将执
行整体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报告,同时向公司
党委报告。
    3.6 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授权
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3.7 遇有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
者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同时向公司党委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3.8 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能影响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的事项,授权对象在决策前应采取适当方式向专门委员会或
独立董事报告情况并听取意见。
    3.9 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应在年度累计发生
量不超过年度计划或预算总量的前提下行使。
    4 监督与变更
    4.1 董事会应当坚持授权不免责,强化授权后的监督管
理,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
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
果予以评估。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
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等条件,
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
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4.2 董事会可以定期对授权决策方案进行统一变更或者
根据需要实时变更,出现以下情形应当及时研判,必要时可
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者收回:
    4.2.1 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
营状况恶化或者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4.2.2 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怠于行权、越权行
为或者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4.2.3 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4.2.4 授权对象人员发生调整;
    4.2.5 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4.3 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
新履行决策程序。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具体要求,或出现
其他董事会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可以提前终止;若情节严重,董事会可以立即终止相关授权。
授权对象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有关授权。
    4.4 如需调整或者收回授权,董事会应当制定授权决策
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明变更理由、
依据,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授权决策变更方案根据董事会意见提出,研究起草过程
中应当听取授权对象、有关执行部门意见;如确有需要,可
以由授权对象提出。
    4.5 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确因工作需要,拟进行
转授权时,应当向董事会汇报转授权的具体原因、对象、内
容、时限等情况,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和董事会同意后,
履行相关规定程序。转授权对象应当具有行权所需的专业、
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授权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者终
止。
    对于已转授权的职权,不得再次进行转授。
       5 责任
    5.1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
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
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
员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涉嫌违纪或者
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5.2 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权主体
的责任不予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应当承
担直接或相应责任。
    5.2.1 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5.2.2 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5.2.3 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5.2.4 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未能及时
发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致使发生严重损失或使
损失进一步扩大;
    5.2.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
形。
    5.3 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合
法权益,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行权,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
作,坚决杜绝越权行事。建立健全报告工作机制,至少每半
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同时向
党委报告。
    5.4 授权对象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资产损失或者发生
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4.1 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决定;
    5.4.2 未行使或者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
    5.4.3 超越授权范围作出决策;
    5.4.4 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
问题;
    5.4.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
形。
    因未正确执行授权决策事项,致使公司资产损失或者发
生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授权对象应当承担领导责任,相关
执行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5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负责拟
订授权决策方案、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筹备授
权事项的监督检查等。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
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6 附则
    6.1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本办法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上市地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相
冲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上市地监管规则或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6.2 本办法的制修订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自印发
之日起执行。
    6.3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除非有特别说明,本
办法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