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2016-07-29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
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时代”)共同投资设立航天时代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下
称“无人机公司”)、北京航天飞腾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飞腾公司”)、
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航天物联网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
公司经营层事前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
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与航天时代共
同投资设立无人机公司、飞腾公司、物联网公司,将为公司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
机制和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打造新的产业发展平台,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韩赤风 任军霞 强桂英徐东华
唐金龙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