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2016-07-29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
立判断,同意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相关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 2013 年配股的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对全资子公司重庆航天火箭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光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理顺母子公司的财务关系,便于加强对相关子公司经营
管理的监督与考核。上述子公司承担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 韩赤风、任军霞、强桂英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