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2017-05-17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在 2016 年度的工作中体现了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
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
2、关于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全
套制度、标准规程、专职人员及专业能力。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含差旅费)。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强桂英、刘眉玄、任军霞
201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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