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或“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对航天电子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所对应的新增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限售股发行和锁定情况 (一)限售股发行情况 2016 年 5 月 24 日,航天电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1 号),中 国证监会核准航天电子向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时代”)发行 76,347,696 股股份、向北京兴华机械厂(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发行 19,024,905 股股份、向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导航”)发行 26,638,591 股股份、向陕西苍松机械厂(以下简称“陕西苍松”)发行 22,672,653 股股份、 向航天高新(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创投”)发行 6,102,534 股股份、向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发行 19,007,968 股股份、向北京恒隆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景”)发行 9,747,676 股股份、向镇江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发行 2,182,990 股股份、向上海电缆研究所(以下简称“上缆所”)发行 1,280,127 股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7,144,836 股新股募集该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1 2016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航天电子向航天时代等发 行的 183,005,140 股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航天时代 76,347,696 42* 2 北京兴华 19,024,905 42* 3 陕西导航 26,638,591 42* 4 陕西苍松 22,672,653 42* 5 航天创投 6,102,534 42* 6 中国建投 19,007,968 12 7 恒隆景 9,747,676 12 8 镇江国控 2,182,990 36 9 上缆所 1,280,127 12 合计 183,005,140 — 注*:因自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航天电子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本次交易中对应 股份发行价格,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时代及其关联方北京兴华、陕西导航、陕西苍松、航天创 投履行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航天电子股票在 36 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形成限售股中,中国建投、恒隆景、上缆所所持股 份已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请详见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7 年 2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航天电子向公司向十名投资者发行的 137,093,465 股普通股股 票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形成限售股锁定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应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股份认购对象及其认购数 量、锁定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429,265 12 2 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089,860 12 3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5,179,113 12 4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5,179,113 12 5 湖北鼎锋长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79,113 12 2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6 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75,531 12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18,331 12 8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50,000 12 9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00,000 12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93,139 12 合计 137,093,465 — (三)募集配套资金所形成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应新增限售股尚未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 2017 年 2 月 21 日总股本 1,359,635,64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719,271,284 股。前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 该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对本次拟解禁限售股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发行对象 转增前限售股数 转增后限售股数 1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429,265 38,858,530 2 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089,860 32,179,720 3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5,179,113 30,358,226 4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5,179,113 30,358,226 5 湖北鼎锋长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79,113 30,358,226 6 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75,531 29,751,062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18,331 26,836,662 8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50,000 23,100,000 9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00,000 16,600,000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93,139 15,786,278 合计 137,093,465 274,186,93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全部股东承诺其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3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承诺各方已经或正在正常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74,186,93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 剩余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限售 股东名称 号 数量 总股本比 数量 股数 例 量 1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858,530 1.43% 38,858,530 0 2 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179,720 1.18% 32,179,720 0 3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0,358,226 1.12% 30,358,226 0 4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30,358,226 1.12% 30,358,226 0 5 湖北鼎锋长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358,226 1.12% 30,358,226 0 6 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751,062 1.09% 29,751,062 0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836,662 0.99% 26,836,662 0 8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100,000 0.85% 23,100,000 0 9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600,000 0.61% 16,600,000 0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86,278 0.58% 15,786,278 0 合计 274,186,930 10.08% 274,186,930 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54,450,122 -60,716,452 293,733,67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25,675,546 -213,470,478 12,205,068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80,125,668 -274,186,930 305,938,738 无限售条件 A 股 2,139,145,616 274,186,930 2,413,332,546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139,145,616* 274,186,930 2,413,332,546 股份总额 2,719,271,284 - 2,719,271,284 4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本 次交易中所做出的承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