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年度报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向公司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光华”)支付财务审计报酬的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2017 年度,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较好的服务 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年度审计服务,我们同意支付 其 2017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 150 万元(不含差旅费用) 。 独立董事:鲍恩斯 韩赤风 强桂英 2018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