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 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之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 司(简称“航天电工”)拟协议受让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时 代”)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电工拟协议受让航天时代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2MB 地 块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鲍恩斯、韩赤风、强桂英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