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 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鲍恩斯 张松岩 朱南军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