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航天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航天时代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既给予了投资者切实的回报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管理层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管理层薪酬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管理层薪酬根据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办法规定确定,管理层 2022
年度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管理层的进
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
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与控股
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
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及相关事项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签署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事项关联交易进行了
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五、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公司
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具有合法有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措施有效,能够防范、控
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
六、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后,认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阎俊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常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裁(常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胡成刚先
生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予以聘任。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恩斯 张松岩 朱南军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