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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妙可蓝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文件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
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通知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修
订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
      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
间形成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即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
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
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
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亦不
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 15 号文件”),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会 [2018] 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2、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照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概述

    为客观、公正的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
算流程,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
行变更,即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
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
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2,113,130.89    92,113,130.89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92,113,130.89                     -92,113,130.89

 其他应收款                                 13,214,123.43    13,214,123.43
        应收利息            9,353,274.01                      -9,353,274.01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3,860,849.42                      -3,860,849.42
 固定资产                                  371,359,596.76   371,359,596.76
        固定资产          371,359,596.76                    -371,359,596.76

        固定资产清理                                                        -
 在建工程                                  193,413,806.30   193,413,806.30
        工程物资                                                            -
        在建工程          193,413,806.30                    -193,413,806.3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15,853,022.76   115,853,022.76
        应付票据            3,742,159.50                      -3,742,159.50

        应付账款          112,110,863.26                    -112,110,863.26
 其他应付款                                185,907,480.37   185,907,480.37
        应付利息            1,631,507.81                      -1,631,507.81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184,275,972.56                    -184,275,972.56
 管理费用                  83,841,415.71    76,274,977.91     -7,566,437.80

 研发费用                                    7,566,437.80     7,566,437.80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其影响
    主要变更内容:(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
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
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
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
会计处理;(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公司将于 2019 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披露财务报告,不重述 2018 年可比
数,故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3、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其影响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
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
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基于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
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