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 76,103,63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2%;柴琇女士之 一致行动人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东秀商贸”)持有公司 5,28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柴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81,383,6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0%。 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柴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 量为 77,280,000 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4.9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61%。 柴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股数量已超过 80%,截至目前,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柴琇女士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2021 年 6 月 28 日,柴琇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将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 10,260,000 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柴琇 本次解质股份(股) 10,2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3.48%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2.47% 解质时间 2021 年 6 月 28 日 柴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股) 81,383,632 柴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19.6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7,02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8.0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16.14% 本次解质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1 年 6 月 28 日,柴琇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 10,26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吉林九 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售 占其所 占公司 质 押 是否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 次 质 押 股(如是,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融 资 补充 到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 股数(股)注明限售类 起始日 比 例 比 例 资 金 质押 日 东 型) (% ) (% ) 用途 吉林九台农 实际 公 司 2021-0 村商业银行 柴琇 是 6,000,000 否 否 办理 7.88 1.44 经 营 6-29 股份有限公 日 所需 司长春分行 吉林九台农 实际 公 司 2021-0 村商业银行 柴琇 是 4,260,000 否 否 办理 5.60 1.03 经 营 6-29 股份有限公 日 所需 司长春分行 上述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分别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2022 年 4 月 26 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日为准。根据柴琇女士与质权人签署的相 关质押合同的约定,上述质权自股票质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设立,至相关质 押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全部债务履行完毕并经质权人书面认可后,由质权人与出 质人共同配合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与之相关 的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柴琇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股东 持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量 量 (% ) (%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柴琇 76,103,632 18.32% 61,740,000 72,000,000 94.61 17.34 0 3,673,037 0 4,103,632 东秀 5,280,000 1.27% 5,280,000 5,280,000 100 1.27 0 0 0 0 商贸 注:有关冻结股份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告“(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之“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之“(3)诉讼及偿债风险”之“①诉讼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对应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股) 融资到期日 股份比例 本比例 (万元) 柴琇 4,260,000 5.60% 1.03% 29,800.00 2022/4/26 柴琇 56,740,000 74.56% 13.66% 54,350.00 2021/12/24 柴琇 5,000,000 6.57% 1.20% 10,000.00 2021/9/1 东秀商贸 5,280,000 100% 1.27% 17,360.00 2021/12/10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 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柴琇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 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柴琇 女士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如出现平仓预警,柴琇女士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公司经营所需。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柴琇女士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个人及其配偶控制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的核心企业或资产 现任公司董事长,长春市东秀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吉林省东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吉林省广泽投资发 吉林省隽秀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上海市 展有限公司(简称 柴琇 女 中国 理,吉林省广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奉贤区 “广泽投资”),持 经理,吉林省家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 股比例 100% 时代风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曾任广泽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2)控股股东柴琇女士及其配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或资产情况 广泽投资主要从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不含理财、集资、吸 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业务);日用百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五 金交电经销;厨房电器设备百货零售;建筑材料批发;饲料牧草种植;饲料加工; 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批发;奶牛饲养;农业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①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经营活动产生的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现金流量净额 2020.12.31 163,973.53 105,369.88 97,430.00 22,639.88 58,603.65 30,193.30 4,821.36 9,441.08 2021.03.31 160,148.88 100,881.25 96,430.00 18,151.25 59,267.63 7,812.20 663.99 1,176.14 ②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流动 速动 债务逾期或违约 日期 资产负债率 重大或有负债 对外担保 比率 比率 记录及其对应金额 2020.12.31 64% 5.93 0.15 无 无 无 2021.03.31 63% 7.17 0.12 无 无 无 (3)诉讼及偿债风险 ①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存在一项诉讼,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 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 19 日,因日照文星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 海星文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日照文星”)诉吉林省乳业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乳业集团”)、广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泽控股”)、 崔民东、柴琇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日照文星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2020]京 03 民初 586 号),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冻结柴琇持有的公司股票 7,776,669 股,冻结期限三年,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部分所冻结股票已办理质押登记。 2020 年 12 月 30 日,诉讼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经法院制作《民事调解 书》([2020]京 03 民初 586 号)。按照上述《民事调解书》,乳业集团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前足额 支付 相应款 项, 则日照 文星 申请法 院解 除柴琇 持有 的公司 3,673,037 股被冻结股票查封措施;剩余 4,103,632 股被冻结股票,由日照文星在 收到乳业集团全部清偿款项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广泽控股、崔民东、 柴琇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偿债风险 综合考虑控股股东的资金实力及融资渠道等因素,目前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交易 2020 年交易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定价原则 内容 金额(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及其配偶控制的主体间 以市场价 吉林省牧 接持有其 8.64%的股权;吉林省牧硕养殖有 购买 格为基础 硕养殖有 7,244 限公司从事奶牛养殖和原料乳销售业务,一 商品 进行协商 限公司 直为公司的原料供应商之一。 定价 2020 年 1 月 5 日,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吉林科技”)、公 司、柴琇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蒙牛”)共同签 署《关于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简称“《投资协议》”),吉 林科技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方内蒙蒙牛,柴琇承诺为公司、吉林科技 履行《投资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柴琇女士目前存在较高比例的股份质押,质押融资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所需。 柴琇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后续如出现平仓预警,柴琇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应对。此外,柴琇女士将加快资金回笼,尽最大努力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 制质押比例,达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目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若上述质押事项出现重大变动,柴琇女士及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 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