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10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82 妙可蓝多 2021/9/17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韦波
3.02 孙延生
3.03 周明笙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孙延生先生、周明笙先生工作原因,为确保独立董事独立性,上海妙可
蓝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相关规定重新提名江华先生、武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取消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韦波女
士、江华先生、武楠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韦波女士、苏波先生和孙立荣女士将继续履职至新的独立董事选举产
生。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台路 222 号碧悦城市酒店二楼宴会厅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2.01 卢敏放 √
2.02 柴琇 √
2.03 任松 √
2.04 张平 √
2.05 蒯玉龙 √
2.06 郭永来 √
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邹士学 √
3.02 徐丹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2.01 卢敏放
2.02 柴琇
2.03 任松
2.04 张平
2.05 蒯玉龙
2.06 郭永来
3.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3.01 邹士学
3.02 徐丹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