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 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 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 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