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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妙可蓝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13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15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98 号金台大厦 6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关于 2023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4                                                           √
      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
一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议案 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柴琇、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任松、内蒙
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
   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82         妙可蓝多        2022/12/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
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
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98 号金台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98 号金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 021-50188700,传真 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 2023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4
         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