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4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0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及
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
证监公司字(2014)5 号)要求,现就公司及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
专项披露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背景 类型 期限 情况
对于张江高科技园区内经张江集团及/或控股子公
司初步培育形成的有效优质资产,张江集团将促使
张江高科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优先权,即该等优质资
产在条件成熟时首先选择向张江高科注入,除非本
公司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优先权。未来如果发生张江 截至公告
与再融资相 公司控股 集团控股子公司从事对张江高科及/或其控股子公 日,承诺
关的承诺 股东—上 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损害本 方始终严
解决同
(2008 年公 海张江 公司利益的,张江集团将促使该公司将相关资产在 长期 格遵守承
业竞争
司实施配 (集团)有 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本公司,除非本公司以书面 诺,无违
股) 限公司 形式放弃优先受让权;或以股权转让或由本公司单 反承诺的
方增资等形式,使本公司取得该公司控制权;否则, 事项发生
张江集团将促使该公司停止从事相关业务。如果张
江集团及/或控股子公司因违反承诺而致使张江高
科及/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将按照当时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