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14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0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
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 2014年2月13日, 公司五
届三十次董事会在创新之家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陈干锦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 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陈干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发生变更,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
后的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 陈干锦(主任委员)、彭望爵、金明达、曹耳东、虞锋
审计委员会:周骏(主任委员)、戴根有、曹耳东
提名委员会:陈干锦(主任委员)、金明达、周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明达(主任委员)、陈干锦、彭望爵、戴根有、周骏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中环线(浦东段)施工工程涉及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并进行补偿
的议案
为建设浦东新区中环线浦东段(军工路隧道~高科中路)工程,根据上海市人
民政府沪府土(2011)691 号、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沪规土资用(2011)97
号及上海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浦发改城【2010】424 号文件的相关内容,
公司涉及该工程的 95,102.3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负责收回。
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下发的浦建委重点[2008]27 号文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
沪浦发改投[2009]357 号文的精神确定。公司将与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千众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及张江镇政府签署《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6,051.4412 万元。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关于中环线(浦东段)施工工程涉及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并进行
补偿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中环线(浦东段)施工工程涉及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并进行补
偿的议案》,上述事项的材料事前已提交本人审议,本人认为:
1、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及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是为配合中环线(浦东段)施工工程建设,土地补
偿标准根据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浦建
委重点[2008]27 号文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沪浦发改投
[2009]357 号文的精神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用和补偿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客观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戴根有、金明达、周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