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9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0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在创新之家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6 名,独立董事周骏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干锦董事长主持,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13年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2014年经营计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1,548,689,5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80 元(含税), 共计分配股利 123,895,164 元,占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3.26%。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聘任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
机构。对于其 2014 年度的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 2013
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聘任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参照 2013 年标准。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含下
属子公司)2014 年度在 2013 年末原有贷款规模 65 亿元基础上需新增贷款约 35 亿元(含用
于归还 20 亿到期公司债的新增银行融资)。为此,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 35 亿
元的贷款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干锦、彭望爵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为上海欣凯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欣凯元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
江支行申请的为期三年的人民币 1.7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张江高科2014--201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电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张江集团承租集电公司持有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园区张东路 1158 号 3 号楼第 1
至 9 层及地下一层的部分区域的房屋及其设施。 租赁期限为 2014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止。其中,自 2014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16 日止,租赁房屋月租金为
人民币 1,315,216.67 元;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止,租赁房屋基准租金
可在上一期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幅度不应超过上一期基准租
金的 15%。同时,集电公司受张江集团委托,按张江集团要求将该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
用由张江集团承担。装修总金额暂估为人民币 24,000,000 元(最终以经审计的工程决算报
告为准)。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干锦、彭望爵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