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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4-06-1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2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超短期融资券作为货币市场工具,具有融资成本较低、注册效率高、发
行便利、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具
备该产品发行资格情况下,公司拟择机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以控
制融资成本,扩充融资渠道,增加流动性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的情况下,拟择机申请注册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分期滚动发行,确保到期偿还。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置换公司系统内高息贷款;其次,用于融资额度储备,以加强公司流动
性管理,满足各种临时资金需求。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短
期融资券的指导价格,并按照实际发行期限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超短融
可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滚动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注册后启动
发行工作。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具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条
件下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
        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发行规模、分期发行计划、各期发行金额
        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
        所有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 签署和执行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
(4)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