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澄清公告2014-07-04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2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传闻情况
2014 年 7 月 3 日, 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张江高科总经理离任引治理争议 大
股东承诺资产注入未兑现》的报道,其中主要涉及:1、总经理聘任制度前后不
一;2、董事会履职存疑;3、配股项目未经公告变成公益性项目;4、张江高科大股
东承诺注入优质资产 小股东称“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二、 澄清声明
1、公司总经理聘任依法依规,并按规定进行了相关披露。
2、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间累计召
开董事会议 30 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披露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配股募
投项目并无发生变更。公司配股募投项目之一的集电港三期南块,之前曾于 2010
年 12 月 30 签订协议转让“金秋大厦”,后因该协议未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通过解除该协议的决议。由于当年该销售未达到确认销售收入
标准,解除该协议不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造成影响。公司原募投计划收益即
以出租为运营方式进行测算,公司也于 2013 年报和 2013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说明:该项目因商业运营方案延后,2013 年度处
于招商、免租阶段,经营收入低于原预期,运营成本高于原预期,导致收益未达
预期。
4、大股东相关承诺的说明。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公告了《关于股东、
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其中详述了 2008 年公司实施配股时,公司
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向本公司承诺的内容,张江集团始终严格遵守上述承诺,目前,
并无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三、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