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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3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3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014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六届四次董
事会在张江大厦 21 楼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 6 名,董事谷奕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此次会
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干锦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2014 年度半年度报告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2014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2014 年上半年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4 年上半年末,监管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 0.43 亿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的 5%,因 2014 年上半年募投项目已经完成,该部分募集资金将作为节余募集资金,用以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
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浩成”)与张江汉世纪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汉世纪”)其他股东通过以相同对价对张江汉世纪同比例减资

的方式退出张江汉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 2014 年至 2019 年期间在张江汉世纪实施减资

时,张江浩成作为股东为张江汉世纪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具体减资方式为张江汉世纪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张江浩成仍将持有张江

汉世纪 30%的股权。减资公告期后,张江汉世纪应向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

全部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清偿的债务,由张江汉世纪继续负责清偿,并由张江汉世纪

股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14 年年底前,张江汉世纪将减少注册资本至 6.440 亿元人民币,其中张江浩成将减

少出资 1,380 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干锦、葛培健、谷奕伟回避表决。

         同意:4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关于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出售其
部分物业的议案
    同意授权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285,000,000 元的价

格对集电港动迁房樟盛苑配套商品房项目进行政府收储或现房销售,并签署相关销售协议和

文件。 该项目东至盛夏路,南至高科中路,西至申江路,北至秋月路。地上建筑面积约 38,000

平米,用地性质为住宅(配套商品房)。

    同意授权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398,000,000 元的价

格出售集电港 43 号地块 A 栋项目,并签署相关销售协议和文件。该项目东至友谊河,南至

丹桂路,西至集电港一期,北至龙东大道。地上建筑面积 24,238.85 平米,用地性质为工业 。

    同意授权上海张江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不低于人民币 433,000,000 元的

价格出售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裙楼、1 幢 C 楼,并签署相关销售协议和文件。该项目东至

41 号地块,南至丹桂路,西至张东路,北至龙东大道。地上建筑面积 22,306.11 平方米,用

地性质为商业科研教育用地 。

         同意:7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