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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14-09-2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4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
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短期融资
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事项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14]CP335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
册。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9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
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
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二、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14]MTN306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
册。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9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
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
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
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经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