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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2014-10-31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4-05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总资
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六届
七次董事会和六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
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
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准则对前述具体相应准则的替换,以
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对前述具体
准则的补充。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作为按
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
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余额              金额                     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2,304,570.05            917,804,204.33      1,530,108,774.38

    长期股权投资               3,821,114,543.64       -917,804,204.33         2,903,310,339.31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余额               金额                     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2,906,718.11           899,701,795.81      1,402,608,513.92

    长期股权投资                3,602,905,406.63          -899,701,795.81      2,703,203,610.82
    该调整事项涉及的被投资单位包括:
被投资单位                                     2014 年 6 月 30 日净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净额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00              1,400,000.00

上海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1,579,595.00              1,579,595.00

上海虹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745,805.00              1,745,805.00

上海八六三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上海津村制药有限公司                                     8,294,254.63              8,294,254.63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95,238,060.00              95,238,060.0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置业有限公司                           6,993,939.00              6,993,939.00

上海张江医药互联网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9,640,000.00              39,640,000.00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22,247,360.00            122,247,360.00

上海张江磐石葆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373,600.30             27,675,439.22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上海张江和之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                                 3,887,875.29              3,887,875.29

上海亚洋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430,000.00                430,000.00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21,056.59              2,821,056.59

Galaxy Core Inc.                                       21,050,250.00              20,850,819.60

合计                                                  899,701,795.81            917,804,204.33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
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
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
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6 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对本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
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
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