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2015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8-2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6月30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和内部审计制度,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抽查等适当方法,分析、识别内部控
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
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抵消前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70%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抵消前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50%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风险
评估、控制程序五大部分;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
物资采购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投融资及担保业务、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
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利润 资产 说明
会导致当期税前利润 会导致当 期净资产 总值 满足之一即属
重大缺陷 相对上期税前利润有 相对上期 净资产总 值有
10%以上的影响 3%以上的影响
会导致当期税前利润 会导致当 期净资产 总值 满足之一即属
重要缺陷 相对上期税前利润有 相对上期 净资产总 值有
6%-10%的影响 0.5%-3%的影响
会导致当期税前利润 会导致当 期净资产 总值 满足之一即属
一般缺陷 相对上期税前利润有 相对上期 净资产总 值有
6%以下的影响 0.5%以下的影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严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者现金流出现重大问题。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有可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者现金流量产生较
大影响。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具体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针对除财务报告之外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当期税前利润相
对上期税前利润有10%以上或者当期净资产总值相对上期净资产总值有3%以上
的影响。
重要缺陷:针对除财务报告之外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当期税前利润相
对上期税前利润有6%-10%或者当期净资产总值相对上期净资产总值有0.5%-3%
的影响。
一般缺陷:针对除财务报告之外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当期税前利润相
对上期税前利润有6%以下或者当期净资产总值相对上期净资产总值有0.5%以下
的影响。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由于内控缺陷导致公司声誉在全国范围内受到影响,且无法通
过任何补救措施挽回社会形象和企业品牌。
重要缺陷:由于内控缺陷导致公司声誉在全市范围内受到影响,这种影响
需要通过长时间(超过一年)努力和付出巨额代价消除。
一般缺陷:由于内控缺陷导致公司声誉在全区范围内受到影响,可在短期
内通过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予以消除。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一年度审计
和内控自评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经在本报告期间实施了整改。
2015年上半年公司聘请了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实施评估、诊断、策略制定,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管理体系。截止报告日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内审机构将对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内控诊断意见和管理建议
落实到各具体流程中督促整改,并对上述流程领域的整改效果进行检查,以固化
第三方的内控诊断建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就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
限公司为我司的内控体系提出的诊断意见和管理建议,下半年我公司以此为依
据继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强内控制度的内部检查,促进
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