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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9-01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向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

                          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1.68 亿元

    委托借款期限: 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而上述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股东委托贷款概述
     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润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与上海张江(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张江集电持
股比例为 40%,张江集团持股比例为 60%。
    根据张润置业经营发展需要,为支付金秋路 158 号盛夏路 61 号“张润置业
项目”的工程款和后续运营开发资金需求。张润置业双方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
向张润置业提供一年期人民币 4.2 亿元的委托贷款,其中:张江集电拟向张润置
业提供人民币 16,8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占比 40%,张江集团拟向张润置业提供
人民币 25,2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占比 60%。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确定。委托贷款款项按实际需求分次到位。
   由于张润置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张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已
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因此此次委托贷款事项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张江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袁涛。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
新区张东路 1387 号 16 幢;注册资本 3,112,550,000 元(叁拾壹亿壹仟贰佰伍拾
伍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市政基础设施开发设计,房地
产经营,咨询,综合性商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张江集团持有本公司 50.75%
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委托贷款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张润置业成立于 2010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为林平,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
高科技园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号楼裙楼 201 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装潢工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 6,700 万元,其中张江集电出资人民币 2,680 万元,持有张润
置业 40%的股权;张江集团出资人民币 4,020 万元,持有张润置业 60%的股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张润置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72,992.03
万元、资产净额 3,725.28 万元;2018 年的营业收入 204.52 万元、净利润
-2,114.40 万元。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张润置业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71,567.55 万元、资产净额 2,912.16 万元;2019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 314.39
万元、净利润-81.31 万元。
    张润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 62,439.33 平方米,目前已启动招商。
四、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16,800 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支付金秋路 158 号盛夏路 61 号“张润置业项目”的工程
款和后续运营开发资金需求。
   3、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期(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
   4、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五、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张江集电向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将确保张润置业的工程
进度款支付,支持并推动张润置业的开发建设和持续发展。张江集电在保证生产
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张润置业,对公司生
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
司向张润置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事宜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为了推动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润置业)的开发建设和持
续发展,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
关联方----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向张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
贷款,定价公允合理,此笔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为配合上海张润置业有限公司后续运营开发需
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其提供股东
同比例委托贷款,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遵循了自愿、公平、
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借款和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和借款的余额为 4.46 亿元(不含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无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