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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16张江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06-28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 张江 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张江 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16
       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回售资金实际发放日:2019年7月26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
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上海张
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张江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后2年的票面利率68个基
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
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2、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16
张江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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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内(2019年7
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进行回售登记。
    4、“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
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
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5、“16张江01”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即 “16张江
01”实际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7月26日。
    6、本公告仅对“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张江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有关文件。


    现将本公司关于“16张江01”投资者回售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张江01(136568)。
    3、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
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
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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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情况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张江01”票面利率为2.95%,
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
    2、“16张江01”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
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
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年7月26日至2021
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三、本次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16,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
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
回售登记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
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
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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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16张江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6张江01”债券持有人
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四、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00号
    法定代表人:刘樱
    联系人:郭凯、胡炯
    电话:021-38959000
    传真:021-50800492


    2、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联系人:许凯、张诗哲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朱明强
    电话:021-68824645
    传真:021-6880155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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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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