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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关于发起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9-12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19-05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
合伙人发起并出资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实际
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张江科创基金”或“基金”)。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
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
不确定性。
    2、张江科创基金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 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
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 亿元。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
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
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
合同文本为准。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
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4、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并出资设立张江科创基金预计对公司 2019 年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和张江科学城的建设,发挥国有基石出资人的引导作用,
    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以现金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 亿元,发起并设立张江科创基金,资金来源
    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张江科创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 亿元,
    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认缴出资额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   普通合伙人
                                                                 100           货币
                                               (GP)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50,000          货币
              (有限合伙)                     (LP)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其他社会资本                                 50,000~100,000     货币

                  合计                             200,100~250,100            货币



        (一)因奚永平先生现担任本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奚永
    平先生在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浦东路桥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时,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三)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71339
      成立日期:1998 年 1 月 9 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树逊
      注册资本:97,02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 701 弄 3 号 7 楼
      经营范围:道路、公路、桥梁、各类基础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建材研制及生产,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公路
管理与养护,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工程准备,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实业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汽配、机械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道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
产为人民币 118.1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58.54 亿元,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6.7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53 亿元。



      三、 除关联方外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FJ46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枢菁)
      认缴出资额:550,100 万元人民币合伙期限: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29 年 4 月
7日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31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基金基本情况

    (一) 名称: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 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00 万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四)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筹)
   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作为张江科创基金的普通
合伙人及管理人,将由本公司联合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路
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490 万元,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出
资人民币 340 万元、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70 万元。
   (五) 基金出资情况及出资规模: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 亿元,所
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货币出资。
    (六) 投资目标:将重点关注及聚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
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等领域及行业内的科技创新企业。
    (七) 基金期限:投资期 4 年,管理退出期 3 年,延长期 2 年(合伙人大会
同意),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9 年。
    (八) 管理费:投资期内的年度管理费率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管理退
出期及延长期内为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 2%。
    (九) 管理模式: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设委员 7-8 人,决策
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方案。
    (十) 收益分配:来源于投资项目所得到可分配现金按照返还实缴资本—优
先回报分配—超额收益分配的顺序进行分配。
    (十一)   退出机制:通过上市、并购、管理层收购、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
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
通过专项投资和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本次投资对公司的
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揭示
    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
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
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
同文本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
情况如下:关联董事奚永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
面审核意见如下:该交易安排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含本次)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7 条,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八、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含本次)达 3,000 万元以上, 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7 条,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
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
免程序。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张江高科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