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1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
 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个人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主任
委员)、金明达先生和董事陈亚民先生。
     李若山先生:男,1949年2月生,审计学博士,复旦大学教授、博士导师。
 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
 计系主任、金融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
 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复
 旦大学管理学院MPACC学术主任,盐田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明达先生:男,1950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
 电站辅机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党委书记、厂长,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陈亚民   男, 1952 年 7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成本研究会
 会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履职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听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预审
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16 日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汇报》
                                    听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 2019
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3 日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
                                    1. 2019 年年度报告
                                    2.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14 日    3. 关于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新要求进行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4.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9 日    2.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    2020 年度半年报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9 日   2.听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计
                                    划与策略》



    2、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浦东新区国有企业委托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浦
国资委[2011] 402号)相关规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
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年限达到5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综合考虑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以及服务质量等因素后,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对审计工作
计划、预沟通、进展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召开专题沟通会,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
开展和及时完成。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门开展持续指导工作,审阅公司
内审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就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指导性
意见,促进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


    (3) 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形成了审
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4) 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
安排公开、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 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针对公司
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对进一步改进内控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审议了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不便,为保证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采取电话会议等方式充分
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提高了审计效率,推动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
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确保公司规范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若山、金明达、陈亚民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