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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现
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个人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
(主任委员)、金明达先生和董事陈亚民先生。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完成换届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张鸣先生、Li Ting Wei 先生、
吕巍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张鸣先生担任。
   张鸣,男,1958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高级研究员。1983 年 7 月
至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和副院长。现
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Li Ting Wei,男,1962 年 5 月出生,博士。1998 年 4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
朗讯科技技术代表,2002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美国 Qualcomm 公司上海分公
司负责人,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美国 Marvell 公司中国区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美国 Broadcom 公司全球销售高级副总裁、大中华区总
裁,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歌尔股份销售副总裁。2020 年 1 月起任恩智
浦大中华区主席,现兼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吕巍,男,1964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
营销系教授、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
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安泰经管学院 AI 与营销中心
主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
莱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永达汽车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履职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听取/审议事项


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8 日    听取审计机构《2020 年年度报告预审小结》

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9 日    听取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年度报告
                                    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14 日    三、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四、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9 日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2 日    听取审计机构《审计计划汇报》



    2、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综合考虑资信情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后,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七届四十
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对审计工作
计划、预沟通、进展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召开专题沟通会,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保证了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
开展和及时完成。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门开展持续指导工作,审阅公司
内审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就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指导性
意见,促进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


    (3) 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形成了审
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4) 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
安排公开、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 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针对公司
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对进一步改进内控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审议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采用现场沟通,电话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协调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高了审计效
率,推动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
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确保公司规范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鸣、 Li Ting Wei、吕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