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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江高科: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
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有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金明达先生、李若山先生和尤建新
先生。2021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第八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
组成。
   Li Ting Wei,男,1962 年 5 月出生,博士。1998 年 4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朗
讯科技技术代表,2002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美国 Qualcomm 公司上海分公司负
责人,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美国 Marvell 公司中国区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美国 Broadcom 公司全球销售高级副总裁、大中华区总裁,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歌尔股份销售副总裁。2020 年 1 月起任恩智浦大中华区
主席,现兼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鸣,男,1958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高级研究员。1983 年 7 月至
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和副院长。现任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巍,男,1964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
销系教授、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安泰经管学院 AI 与营销中心主
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莱
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永达汽车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通过现场沟通,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公司董事
长、董秘、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定期沟通,积极
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们履职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为我们的
决策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依据。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3次,全体独立董事均参加了所有的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
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理性地行使
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2021年公司提交我们审议的所
有议案,我们均投出了同意票,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全数参加了此次
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21年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
14次,各位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
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发挥了在董事会会议前的把关和
审核作用。


三、2021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事项
  2021 年,我们审阅了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对相关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
核声明和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出具独立意见的关联交易议案包括:《关于对上海
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成都张江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4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
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武岳峰集成电路与人工智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等。在上述决议的表决中,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安排公平、
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广大的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照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对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
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相关议案的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要求及时合规发布业绩预告和快报,业绩预告和业绩
快报数据真实准确。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年,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0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实施了本次分红事宜。对此,我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承诺,并无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4 份定期报告,45 份临时公告,我
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密切关注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在原有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对高风险领域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在确定内部控
制活动的过程中融合最新合规要求,在制度层面形成了公司内控合规手册作为对
日常业务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的指导依据。同时,公司以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为抓手,持续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开展有效监控,并将监督结果及时与公
司经营层汇报沟通,全年持续就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和审计问题开展整改活动,不
断提升公司经营业务的管理水平。


    (十) 其他事项
   此外,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还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存量资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董
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年内召开董事会十三次,董事会下属
各专业门员会也多次召开会议。其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
共召开会议四次,对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经营层绩效考核结果、独立董事津贴等
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三次,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会议七次,听取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汇报,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亲自参加了所有的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   Li Ting Wei、张鸣 、吕巍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