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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1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
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我们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
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任职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截至目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履职状态
   贺 强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闫 梅            女              独立董事     现任
   吴峰华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及变动
情况

                              1/6
        根据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公司独立董事还在董事会
的专门委员会中分别担任了重要的职务,为提高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水平、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专业保障。报告期内,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姓    名          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职 务
                             审计委员会                        委员
   贺    强                  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
   闫    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                        委员
   吴峰华
                             战略委员会                        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股份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就

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解后,充分

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在完善公司治理、

防范风险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出席/
                            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式出席                   两次未亲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自参会
          次数
贺 强       7/7      7        4        0       0        否            2
闫 梅       7/7      7        5        0       0        否            3
吴峰华      7/7      7        6        0       0        否            3
                                     2/6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分别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职责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研讨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贺   强       闫   梅      吴峰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5/5            5/5         5/5

        提名委员会            1/1            1/1         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1            1/1         1/1

        战略委员会            1/1            1/1         1/1

   注:会议出席情况为“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选人用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中国黄金集
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了认可意见,同意将该项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营发展
      (1)2021 年 2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
了认可意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6
       (2)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
础上,发表了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3)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
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了认可意见,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增
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了解相关信息
的基础上,发表了认可意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
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
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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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以了解
公司的运营状况,为其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公司独立董
事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
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审阅定期报
告、月度财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有关资料,了解公
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
公司动态。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通过到公司现场实地调研、
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
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
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
修订和完善。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制度,充分了解
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因,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3.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为进一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审阅公
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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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以及利润分配等可能
影响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
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
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
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三、总体评价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客
观、独立、审慎地参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在做出判断决策
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贺强、闫梅、吴峰华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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