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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3-04-27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鹏飞                  联系电话:010-608330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熙颖                  联系电话:010-6083694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1 年 2 月 5 日,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
金”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与中国黄金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对中国黄金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中信证券对中国黄金的持续督导
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对中国黄金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
人员访谈,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自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查阅公司上市以
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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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中国黄金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
规章制度。

    2022 年,中国黄金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

    (三)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600.00
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后发行数量 1,800.00 万股),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采
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00.00 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
最终发行数量 16,200.00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9 元,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21】0150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
89,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23.95 万元,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 83,096.05
万元,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2,802.22 万元,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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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账户余额 21,632.87 万元(含利息)。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2022 年持续督导期内,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核
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确保中
国黄金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中国黄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
行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
监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中国黄金先后召开 4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会议,保荐机构审阅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文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
履行了保荐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与核查。中国黄金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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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 2022 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对中国黄金 2022 年报工
作进行了督导。

    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
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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