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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12-16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 2020-048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航民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
公司股份 350 万股,并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航民
股份,增持数量(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 1000 万股,不超过 2000 万股,增
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92%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85%。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航民股份 10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92%,达到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
导致后期增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11,965,306 股,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8.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 2020 年 11 月 12 日增持部分)不低于 1000 万股,
不超过 2000 万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92%且不超过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1.85%。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
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航民集
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窗口期及其他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保
障增持计划的实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0 年 11 月 12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 35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32%。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浙江航
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0 年 11 月 13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 15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4%。
    2020 年 12 月 11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 3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8%。
    2020 年 12 月 14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 6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5%。
    2020 年 12 月 15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 14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3%。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航民股份 10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92%,达到
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截至目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21,965,30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9.04%。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后期增持计划存在
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航民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