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16 公司简称: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 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姜军 因公出差 徐洪亮 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4,155,5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464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92,817,984 元(含税),占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 515,187,388.82 元的 37.4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节能风电 601016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杰 朱世瑾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 办公地址 大厦A座12层 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 电话 010-83052221 010-83052221 电子信箱 cecwpc@cecwpc.cn cecwpc@cecwpc.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风力发电 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生产的绿色电力,源源不断地输入电网,满足经济社会及国民用 电需求。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主营业务流程如下: 2、项目开发模式 公司风电场项目开发模式与流程如下: 3、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是招标采购,公司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分 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4、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是依靠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场内集电线路、变电设 备,将电能输送到电网上。公司风电场生产运营模式图如下: 5、销售模式 (1)国内销售模式 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将风电场所发电量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并网点, 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上网电量,实现电量交割。上网电能的销售电价截至报告期 内由两种方式确定: 第一种是依照国家定价。即依据风电项目核准时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 许权投标电价与电网公司直接电费结算,回笼货币资金。国家定价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结算 的主要方式。 第二种是近两年逐渐形成的多边协商定价,简称电力多边交易。为缓解弃风限电对风电企业 的影响,由地方政府推动,电网公司根据“特定用电侧”需求,提出交易电量和电价的指导意见, 组织“发电侧”企业就此部分交易电量和电价进行磋商,确定各发电企业所承担的电量和上网基 础电价。多边交易模式下风电场的电费收入由电网公司支付的基础电费和国家新能源补贴两部分 组成。多边交易结算方式是公司电量销售结算的补充方式。 为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规则》(试行)建立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体系。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 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每 1000kW/h 的绿色电力核发一张绿证,绿证的价格不 高于国家新能源补贴电价。在目前的自愿认购阶段,没有售出的绿证仍由国家补贴,所以,在自 愿认购阶段,无论绿证是否售出,对公司绿色电力的销售没有任何影响。 (2)澳洲白石风电场销售模式 依照澳大利亚现行规定,风电场所发电量的销售,就内容而言,分为电力销售和可再生能源 证书销售两部分;就期限而言,分为按照电力和可再生能源证书的即期价格销售及按照与电力购 买方约定的长期合约价格销售两钟方式。其中,长期合约价格既可以同时包括电力价格和可再生 能源证书价格,也可以仅含其中一项价格。WHITE ROCK WIND FARM PTY LTD(以下简称“白石公 司”)现采用按照电力和可再生能源证书的即期价格进行结算的销售模式。 ①电力销售结算 白石风电场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依照澳大利亚国家电力法以及白石公司与新南威尔 士州电网公司签订的并网协议,风电场所发电量并入电网公司指定的安装有计量装置的并网点, 在国家电力市场对即期电量按照即期电价进行销售并记录,由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局按周对销 售电量的总金额进行结算。 ②可再生能源证书销售结算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以下简称“配额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规 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比例(即配额),并要求供电公司或电力零售商对其依法收购, 对不能满足配额要求的责任人处以相应惩罚的一种制度,而可再生能源证书是实现配额制的一项 政策工具,其与配额制配套运行,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成为满足配额制要求的一种方式和证明。 2000 年 12 月 21 日,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法案》,发布强制 性可再生能源目标,对相关电力零售商规定了购买一定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法定义务。根据澳 大利亚现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法案》,白石公司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可以根据澳大利亚 能源市场运营局提供的月度结算销售电量,按照每生产 1 兆瓦时电力额外获得 1 个可再生能源证 书,向澳大利亚清洁能源监管局申请可再生能源证书的数额认证,该局对白石公司的申请进行复 核及审计后,授予相应数额的可再生能源证书。可再生能源证书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决定, 白石公司可以在可再生能源证书市场进行销售和结算。 (三)报告期内行业情况说明 1、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情况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过去的 30 多年里,风电发展不断超越其预期的发展速度, 一直保持着世界增长最快的能源地位。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统 计数据,全球风电累计总装机容量从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 23,900MW 增至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539,581MW。 全球风电装机累计容量(2001 年-2017 年) 资料来源:全球风能理事会 注:截至本报告发布时,全球风能理事会尚未发布完整版 2018 年度全球风电数据,公司将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时更新此项数据。 全球风电行业发展呈现如下特征与趋势: (1)风电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规模化应用。风电作为应用最广泛和发展最快的新能源发电技 术,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大规模开发应用。到 2018 年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5.91 亿千瓦, 同比增长 9.6%,遍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十二五”时期,全球风电装机新增 2.38 亿千瓦,年 均增长 17%,是装机容量增幅最大的新能源发电技术。 (2)风电已成为部分国家新增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 年以来风电占欧洲新增装机 的 30%,2007 年以来风电占美国新增装机的 33%。2015 年,风电在丹麦、西班牙和德国用电量中 的占比分别达到 42%、19%和 13%。随着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共识不断增强,风电在未来能源电 力系统中将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美国提出到 2030 年 20%的用电量由风电供应,丹麦、德国等国把 开发风电作为实现 2050 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核心措施。 (3)风电开发利用的经济性显著提升。随着全球范围内风电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及应用规 模持续扩大,风电开发利用成本在过去五年下降了约 30%。巴西、南非、埃及等国家的风电招标 电价已低于当地传统化石能源上网电价,美国风电长期协议价格已下降到化石能源电价同等水平, 风电开始逐步显现出较强的经济性。 (4)风力发电向海上进军。从全球风电的发展情况来看,由于陆地风电场可开发的地方逐渐 减少,而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稳定,且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电网容量大,风电接入条件好,风电场 开发已呈现由陆上向近海发展的趋势。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初步发布的数据来看,2018 年全球海 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23GW,同比增长 20%。从区域来看,2018 年中国海上新增装机容量首次排名 第一达到 1.8GW,其次是英国 1.3GW 和德国 0.9GW。 2、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风能资源概况 中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根据全国 900 多个气象站将陆地上离地 10m 高度资料进行估算,全国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100W/ m2,风能资源总储量约 32.26 亿 kW,可开发和 利用的陆地上风能储量有 2.53 亿 kW,近海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有 7.5 亿 kW,共计约 10 亿 kW。根据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陆面 70m 高度年平均风速约为 5.5m/s,年平均 风功率密度约为 237.1W/ m2。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北部、西北和东北的草原、戈 壁滩以及东部、东南部的沿海地带和岛屿上。这些地区缺少煤炭及其他常规能源,并且冬春季节 风速高,雨水少;夏季风速小,降雨多,风能和水能具有非常好的季节补偿。另外在中国内陆地 区,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有些地区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适合发展风电。 我国风能资源地理分布与现有电力负荷不匹配。沿海地区电力负荷大,但是风能资源丰富的 陆地面积小,“三北”地区风能资源很丰富,电力负荷却较小,给风电的经济开发带来困难。由于 大多数风能资源丰富区,远离电力负荷中心,电网建设相对薄弱,大规模开发需要电网延伸的支 撑。 (2)我国风电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我国风电场建设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在其后的十余年中,经历了初期示范阶段和产业化建 立阶段,装机容量平稳、缓慢增长。自 2003 年起,随着国家发改委首期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 风电场建设进入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装机容量增长迅速。特别是 2006 年开始,连续四年装机容 量翻番,形成了爆发式的增长。据全球风能理事会的统计,2013 年至 2018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连续六年保持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第一位。我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2009 年跃居世界第一位, 直至 2018 年一直保持全球第一位。截至 2018 年底,我国仍保持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地位不变。 2001 年至 2017 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及年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截至当年 12 月 31 日风电累计装机容量 年份 年增长率 (MW) 2001 年 404 - 2002 年 470 16.34% 2003 年 568 20.85% 2004 年 765 34.68% 2005 年 1,272 66.27% 2006 年 2,559 101.18% 2007 年 5,871 129.43% 2008 年 12,024 104.80% 2009 年 25,805 114.61% 2010 年 44,733 73.35% 2011 年 62,733 40.24% 2012 年 75,324 20.07% 2013 年 91,424 21.37% 2014 年 114,609 25.36% 2015 年 145,362 26.83% 2016 年 168,690 16.05% 2017 年 188,232 11.58% 资料来源:全球风能理事会《全球风电装机数据》、《Annual Markets Update》、《全球风电市场发 展报告 2012》、《GLOBAL WIND STATISTICS 2013》、《GLOBAL WIND REPORT 2014》、《GLOBAL WIND STATISTICS 2015》《GLOBAL WIND STATISTICS 2016》《GLOBAL WIND STATISTICS 2017》 注:截至本报告发布时,全球风能理事会尚未发布完整版 2018 年度全球风电数据,公司将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时更新此项数据。 (3)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模式 自 2005 年开始,我国风电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过去十年,风电行业主要是依靠集约式发展, 国家鼓励在“三北”(华北、西北、东北)地区新建大型风电基地,通过超高压长距离输电线路将 绿色电能输送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但由于电源建设速度高于输变电线路的建设速度,导致了“弃 风限电”现象的发生。进入“十三五”时期,国家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根据《可 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的原则,严格开 发建设与市场消纳相统筹,着力推进风电的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积极支持中东部分散风能资源 的开发,在消纳市场、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海 上风电开发建设,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到 2018 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按地区分布,中东部和南 方地区占 27.9%,“三北”地区占 72.1%。 (4)我国风电行业定价机制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 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和 公布。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并于 200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 办法》(发改价格[2006]7 号),2005 年 12 月 31 日后获得国家发改委或者省级发改委核准的风电 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可 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在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销售 电量中分摊。 2009 年以来,随着我国风电规模不断扩大,为使投资明确,国家发改委数次下调风电上网标 杆电价。如下表: 我国历年风电分资源区标杆电价 2009 年 8 月 2015 年 1 月 2016 年 1 月 资源区 至 2015 年 1 日后核准 1 日后核准 地区 (元/kWh) (元/kWh) (元/kWh) 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 呼伦贝尔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 Ⅰ类资源区 0.51 0.49 0.47 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 玛依市、石河子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内蒙古自治区赤 Ⅱ类资源区 0.54 0.52 0.50 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甘肃 省嘉峪关市、酒泉市 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黑龙江省鸡西市、 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 兴安岭地区;甘肃省除嘉峪关市、酒泉市以 Ⅲ类资源区 0.58 0.56 0.54 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 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 河子市以外其他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Ⅳ类资源区 0.61 0.61 0.60 除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2016 年 12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对 2018 年及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实施新的电价,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政策为: 2018 年新建 陆上风电 资源区 各资源区所包括的地区 标杆上网电价 (元/kWh) 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 Ⅰ类资源区 0.40 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 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 Ⅱ类资源区 0.45 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甘肃省嘉峪关市、酒泉市;云南省 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 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甘肃省除嘉峪 Ⅲ类资源区 0.49 关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 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以外 其他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Ⅳ类资源区 0.57 除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2018 年 5 月 18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 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要求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尚未印发 2018 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 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 价。从 2019 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 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 随本通知发布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试行)》制定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抄送国家能 源局并向全社会公布,据此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分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组织本地区风电项目竞 争配置工作。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逐步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范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总资产 21,484,309,415.45 19,952,376,556.59 7.68 17,942,287,601.25 营业收入 2,376,067,405.60 1,871,449,197.96 26.96 1,415,192,36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 515,187,388.82 399,028,698.53 29.11 188,596,846.2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488,122,408.19 373,976,296.10 30.52 144,664,269.03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6,966,107,445.64 6,683,815,030.07 4.22 6,352,481,667.85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1,505,395,454.18 1,203,308,494.31 25.10 1,138,448,280.77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124 0.096 29.17 0.04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增加1.40个百 7.55 6.15 3.00 收益率(%) 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10,576,994.94 602,619,622.60 583,742,859.14 579,127,92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6,290,851.88 141,564,892.26 125,667,588.18 51,664,056.5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92,302,133.89 137,101,064.06 111,983,049.99 46,736,160.25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32,126,184.52 253,666,821.17 479,322,510.17 540,279,938.32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1,41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5,28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股份 (全称) (%) 件的股 数量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 0 1,896,296,000 45.63 0 无 0 国有法人 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 -83,111,200 424,320,666 10.21 0 无 0 国家 事会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 公 0 304,049,400 7.32 0 无 0 国有法人 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公 境内非国 -9,529,800 75,970,000 1.83 0 无 0 司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 六 41,555,600 41,555,600 1.00 0 无 0 其他 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 境内非国 0 34,000,000 0.82 0 无 0 司-策略投资产品 有法人 华安基金-兴业银 行 境内非国 -广西铁路发展投 资 0 30,000,000 0.72 0 无 0 有法人 基金(有限合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 0 23,704,000 0.57 0 无 0 国家 事会转持二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 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 11,228,400 18,410,800 0.44 0 无 0 其他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有 14,607,600 17,482,200 0.42 0 无 0 国有法人 限公司 上述股东中,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二户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率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 采 用 单利 按年 计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 G17 2017 年 2022 年 息,不计复利。每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上海证 券 风 电 143285 9 月 7 9 月 7 300,000,000.00 4.83 年付息一次,最后 行 2017 年绿色公 交易所 1 日 日 一 期 利息 随本 金 司债券(第一期) 的兑付一起支付。 采 用 单利 按年 计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 G18 2018 年 2023 年 息,不计复利。每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上海证 券 风 电 143723 7 月 16 7 月 18 700,000,000.00 4.90 年付息一次,最后 行 2018 年绿色公 交易所 1 日 日 一 期 利息 随本 金 司债券(第一期) 的兑付一起支付。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 2017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涉及兑息情况,具体如下: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利率% 付息日 是否已完成兑息 G17 风电 1 143285 4.83 2018 年 9 月 7 日 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G17风电1”的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出具了《中节能 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8】101号),综 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 “G18风电1”的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出具了《中节能 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8】 601号),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64.17 62.93 1.2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15 0.13 11.10 利息保障倍数 2.20 2.00 9.99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261.47 万千瓦,全年实现上网电量 57.65 亿千瓦时, 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249 小时,高于全国平均 154 小时。其中,公司在河北、蒙西、甘肃、新疆 地区的平均可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2,246 小时、3,169 小时、2,193 小时、2,147 小时。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7,606.74 万元,同比增长 26.96%;利润总额 70,952.99 万元, 同比增长 3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518.74 万元,同比增长 29.11%。 报告期内,公司的上网电量为 57.65 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售电电量为 38.48 亿千瓦时;参与 电力多边交易的电量为 19.17 亿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 33.2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相应进行了修订,期 初及上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请参见第十节 五、33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5 户,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 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