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节能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并按照《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
审计监督职责,对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姜军、徐洪亮及1名董事
胡正鸣组成。
姜军,男,197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99 年至今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产业金融研究所所长,杜克大
学 Fuqua 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国家人保部 2010-2020《专业技术人才知
识更新工程》人才战略规划项目责任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胡正鸣,男,1976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业务经理、主任
助理;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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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部副主任、主任;2011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法律风控部主任;2018 年 8 月起,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
法律顾问兼法律风控部主任;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节能风力
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徐洪亮,男,195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
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至1980年在电力部水电规划设计院设计处
工作;1980年至1982年,在国家能源委员会担任秘书;1982年至1986年,
任电力部水电建设总局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至1992年,任电力部(能源
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7年,任中国水利
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福霖风能开
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一)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听取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建
议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二)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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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
(四)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18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五
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8年度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的汇报。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针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建议,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
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二)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执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对
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较好地完
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中勤万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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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勤万信
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并与中勤万信商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总体时间安排,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中
勤万信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会计准则的
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
关注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做好与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督促中勤万信
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和体系。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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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通过了解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中
勤万信在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独立
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以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各
项职责。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
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
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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