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02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0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董事长王煜、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正华、王志杰、杨素英、独立董事钱世
政、陈乃蔚、吕超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徐国萍、唐芳、沈善杰以及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 8 名
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321 号),公司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16,317,713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
民币 800,58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916,897,713 元,股份总数由 800,580,000 股增加
至 916,897,71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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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内容,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注册资本、《公司章
程》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58 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6,897,713 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5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916,897,713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春
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董事会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2,492,355,540.23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加
快满足公司机队扩张等资金需求,在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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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639,908.99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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