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变化(万股) | 股本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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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 50400.00 | 51.50% | 不变 | 流通A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49.37 | 2.50% | -91.71 | 流通A股 |
3 | 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 | 2272.06 | 2.32% | 不变 | 流通A股 |
4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689.27 | 1.73% | 不变 | 流通A股 |
5 | 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 | 1578.55 | 1.61% | 不变 | 流通A股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00.00 | 1.23% | 不变 | 流通A股 |
7 | 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 1171.56 | 1.20% | 不变 | 流通A股 |
8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069.68 | 1.09% | 不变 | 流通A股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51.06 | 0.97% | +366.24 | 流通A股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624.79 | 0.64% | 新进 | 流通A股 |
总计 | 63406.37 | 64.80% | +0.34% |
股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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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系父子关系,2023年11月,王煜通过继承与王正华共同控制春秋国旅,王炜为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持有春秋国旅64.74%的股权。王正华还通过与春秋国旅的其他2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加强了其控制地位,以形成能够持续性地主导春秋国旅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的能力,进而能够持续性地实际控制春秋国旅和春秋航空。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包机”)的股权同样由持有春秋国旅股权的26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其中王正华、王煜、王炜合计持有春机包机51.82%的股权,王正华、王煜共同控制春秋包机,王炜为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1.61%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一大股东为张秀智(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投资23.35%的股权。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1.20%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为王煜,持有春翼投资54.80%的股权。考虑到春秋国旅的董事中,张秀智兼任春秋包机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的董事长,王煜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可上市日期 | 股东名称 | 新增可上市股份数量(万股) | 剩余有限售股股份数量(万股) | 限售事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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