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秋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春秋航空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春秋航空 2018 年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流通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1 号文核准,春秋航 空以 30.09 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 116,317,713 股 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499,999,984.17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6,998,449.2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足额 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104 号)。 3、股份登记情况 1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相关事宜。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16,317,713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发行对象总数为 7 名。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股数 序号 机构 限售期 (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925,224 12 个月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263,542 12 个月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571,618 12 个月 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293,452 12 个月 5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31,771 12 个月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31,771 12 个月 7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0,335 12 个月 合计 116,317,713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00,580,000 股变更为 916,897,713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没有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上海)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6,317,713 股; 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925,224 2.72% 24,925,224 0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263,542 2.54% 23,263,542 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571,618 2.24% 20,571,618 0 4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293,452 1.45% 13,293,452 0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5 11,631,771 1.27% 11,631,771 0 公司 6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31,771 1.27% 11,631,771 0 7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0,335 1.20% 11,000,335 0 合计 116,317,713 12.69% 116,317,713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 116,317,713 -116,317,713 0 有股份 有限售条 2、境内自然人持有 件的流通 435,000 - 435,000 股份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116,752,713 -116,317,713 435,000 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 A 股 800,145,000 116,317,713 916,462,713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800,145,000 116,317,713 916,462,713 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916,897,713 - 916,897,71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春秋航空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上述承诺 期间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3 件的要求,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进行 了核查。 经过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春秋航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