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度,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
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做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超先生、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和董事杨
素英女士共 3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吕超先生担任。2018 年度,审
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
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吕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
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拥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吕超先生曾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春秋
航空独立董事、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闻天下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零
碳在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裕芯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播时尚集
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奥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乃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7 年出生。毕业于澳
门科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具备法学教授职称,并拥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
陈乃蔚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等职;曾任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曾任第八届、第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
长。自 2005 年至今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2013 年至今
任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执行院长。现任春秋航空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知识产权法
研究会副会长,商务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仲裁员,国际奥委
会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兼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华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杨素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5 年出生。杨素英女
士曾先后担任上海市遵义路街道办事处财务副科长等职务。杨素英女士自 2004
年起担任春秋航空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春秋航空董事、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顾问总经理、上海乐翼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
州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市春秋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上海市长
宁为地球母亲生态保护社理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
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18 年 4 月 28 日,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⑴《关于春秋航空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⑵《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⑶《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⑷《关于公司 2017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⑸《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8 月 30 日,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⑴《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⑵《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30 日,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2018 年 12 月 24 日,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⑴《春秋航空 2018 年度审计服务计划》
⑵《春秋航空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⑶《春秋航空 2018 年内控评价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 2018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及适用
等,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
经过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执行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
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普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做到勤
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2018 年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内部审计按照计划开展实施,并针对内部审计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未发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
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
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
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
《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问题,审阅内部控制检查工作报告,督促公司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三会四权”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的内部
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
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的监督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
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