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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9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0-04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先生召集,公司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
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
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
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
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
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
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部分
的归属、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
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
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延长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
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
有效。
   董事王煜、王志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
父子关系,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
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
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飞行学员贷款提供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为自费飞行学员向银行申请培训费贷款提供累
计不超过 3,200 万元额度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担保期限
不超过贷款到期之日后两年内。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飞行学员贷款提供担保
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工作安排,择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为飞行学员贷款提供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并以最终发
出的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材料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