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航空 60102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可 赵志琴、徐亮 电话 021-2235 3088 021-2235 30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 二号楼 二号楼 电子信箱 ir@ch.com ir@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9,628,969,074 38,320,295,713 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54,293,084 13,747,091,930 -9.4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653,669,165 5,454,034,171 -3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45,492,349 10,407,289 -12,067.5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13,394,676 -61,926,952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8,417,914 843,190,702 -122.3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52 0.08 减少9.6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6 0.01 -13,70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6 0.01 -13,70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2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54.99 504,000,000 0 质押 39,500,000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 国有法 团)有限公司 人 境内非 3.05 27,929,314 0 无 0 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 国有法 公司 人 境内非 2.13 19,487,007 0 无 0 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1.84 16,892,789 0 无 0 其他 司 境内非 1.42 13,038,138 0 无 0 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0.84 7,730,862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0.81 7,436,347 0 无 0 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 其他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6 7,006,524 0 无 0 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证券 其他 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9 6,290,441 0 无 0 其他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64 5,905,305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春秋国旅持有公司 54.99%的股 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国旅 64.74% 的股权,为春秋国旅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还通过与春秋 国旅的其他 23 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 方式加强了其控制地位,以形成能够持续性地主导春秋国 旅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的能力,进而能 够持续性地实际控制春秋国旅和春秋航空。因此,王正华 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春秋包机持有公司 3.05%的股 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包机 52.69% 的股权,为春秋包机控股股东。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 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 持有春秋航空 2.13%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 一大股东为张秀智女士(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 投资 24.09%的股权。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 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 持有公司 1.42%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 股东为王煜先生(春秋航空董事长,与王正华先生为父子 关系),持有春翼投资 50.16%的股权。考虑到春秋国旅的 董事中,张秀智女士兼任春秋包机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 的董事长,王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先生兼 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 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也未知其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300 号《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4,938,813 股新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 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公告编号:202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