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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2022-10-29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4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修订 2018-2021 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
“敏感期”规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春秋航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一)春秋航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以及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又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以及于 2022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春秋航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情况
       自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
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为保证上述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外部
因素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由委托资产管理
机构管理变更为自行管理,并相应修订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另外根据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补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内容,本次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应内容一并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内容

原条款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专业机    (删除)
 风险
          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
 提示
          在不确定性;
 风险     (五)有关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尚未正式签    (删除)
 提示     订,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     3、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采取自行
          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    管理模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
          计划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资产管    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
 特别     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春秋航空 A 股普通股   宜。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春
 提示     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资管计划    秋航空 A 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
          份额的上限为 2,823 万份,每份额价格为人   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上
          民币 1.00 元。                            限为 2,823 万份,每份额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 指资产管理机构或   (删除)
          管理人所管理的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资
          产管理计划
 释义
          资产管理机构、资管机构或管理人 指董事会
          或获授权人士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选择的
          符合要求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类似机构
          (二)股票来源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
          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    批准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
          行管理。本计划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    股计划资产规模上限为 2,823 万元。
  四
          额。资管计划的委托资产规模上限为 2,82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万元。                                    过后的 6 个月内,以受让上市公司回购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
          的 6 个月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受让上市   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
       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   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
       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   票,持股计划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
       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票,委   股票。
       托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   模式
五     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内
       为持有人会议。……                       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
                                                议。……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
       式                                       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
六
       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计划   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     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
       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1、公司的权利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七     (1)监督资产管理方的运作,维护持有人
       的利益;
       (一)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行审议:
       (7) 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资产管理
八
       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
       的对接工作;
       (二)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
八     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
       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三)管理机构                           (删除)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以全部资产认购资
       管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的份额,该资管计划
       的全部资产委托资管机构进行管理。资管机
八     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
       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
       律文件的约定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
       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不被挪
       用。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
九
       划通过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而享有   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而享有对应的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权益;
       (三)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    (三)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
       当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   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
十
       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   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
十二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选任、协议   (删除)
       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1、管理委员会负责选聘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产管理机构。待确定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资
       产管理协议等相关合同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
       告。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机构签订
       相关协议文件。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以最终签
       署的资产管理协议为准)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待定
       2、类型:待定
       3 、委 托人: 春秋 航空股份 有限 公司( 代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待定
       5、托管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
       托管机构
       6、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本资管计划规模上
       限为 2,823 万元
       7、投资理念:待定
       8、存续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
       同终止日止,存续期限按员工持股计划约定
       执行。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
       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由资管计划资产支付。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
       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        2、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
       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       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
       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       计划约定的资金来源、管理方式变更
       划;                                         等;
       ……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
十四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        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
       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
       ……                                         终止本持股计划、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
                                                    资金来源方式和管理方式等,同时根据
                                                    变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相应修改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持股计划中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计划”全
部修订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因部分条款删除,原条款需做顺序调整。
   2、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原条款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二)股票来源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
       后,将委托具备资管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         会批准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
       行管理。本计划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         工持股计划资产规模上限为 2,823 万
       额。资管计划的委托资产规模上限为 2,823         元。
       万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通过后的 6 个月内,以受让上市公司
       的 6 个月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受让上市        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
       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         (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
       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法律法         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
       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春秋航空股票,委         有春秋航空股票,持股计划资产不用
       托资产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         理模式
第七条
       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
                                                      理,……
         2 、以下 事项 需要召 开持有 人会议 进行 审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议:
         (7) 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资产管理
第八条
         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
         的对接工作;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黑色加粗内容删除)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
第九条   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
         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                (删除)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以全部资产认购资
         管机构设立的资管计划的份额,该资管计划
         的全部资产委托资管机构进行管理。资理机
第十一
         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
  条
         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
         律文件的约定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
         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不被挪
         用。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第十二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
  条     划通过全额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而享有       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而享有对应
         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的权益;
第十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条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
        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
        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管理办法中所有“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管计划”全
部修订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因部分条款删除,原条款需做顺序调整。
    二、春秋航空 2018-2021 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关于“敏感期”规定的修订
    (一)春秋航空 2018-2021 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以及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以及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以及
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以及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7)。
   (二)春秋航空 2018-2021 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关于“敏感期”内容修订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对相关人员不得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规定作出调整,为使现存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
与法规保持一致,公司本次对 2018-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的规定亦相应作
出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至最终公告日;                             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内;                                       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范性文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件规定的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               其他期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