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金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 2018-095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提前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 赛 轮 集 团 股 份 有限公 司 关 于 董 事 会 审议变 更 证 券 简 称 的公 告》( 临
2018-09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3、《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
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团结一致发展公司,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赛
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延万华、王建业、张必书、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临 2018-09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延万华、王建业、张必书、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等;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延万华、王建业、张必书、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该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临 2018-099)详
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
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
案;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7)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一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
议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8-10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项及第六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第三项至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